第二十三章-《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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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只是三年前的事情而已,可是记忆总觉得已经很遥远了……
“真厉害啊!我爸不会打领带,我妈就教他,教了二十年了我爸还是不会打领带,直到现在,我妈还每天帮我爸打领带呢……”身后,王小川感慨的声音把继欢重新从回忆拉到了现实。
“……是吗?”轻轻叹了一声,继欢的眼皮随即微微垂下,他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不过,继欢,你刚刚给我系领带的时候我闻到你手上有一股香气,你用香水了吗?真好闻!”王小川赶紧小跑几步跑到他身侧。
“没有,今天黑蛋尿到我手上了,洗手的时候只用了肥皂而已。”
“哈……哈哈,什么牌子的肥皂?回头我也买一块。说到黑蛋,新校服什么时候也让黑蛋给我尿一泡吧?”
少年们的声音渐行渐远,远远看去,这是一对很要好的朋友。
不得不说,如今的继欢也好,王小川也好,都变得更符合他们这个年纪多了。
杂七杂八的聊到教室门口,看到教室门的那一刻,两个人不约而同同时收声了,然后两个人便一前一后走进了教室。
王小川个子矮,坐在第三排,而继欢的个子在班上男生里算是高的,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
他们走进来的瞬间,原本嘈杂的教室一下子安静了。
这种情况一般只有老师进来的时候才会发生,一般情况,当学生们发现进来的人不是老师而是他们的同学的话,就会重新嘈杂起来。然而这一次,教室变得安静之后,居然没有重新乱起来。
王小川自然不认为是自己造成了这种效果,造成这种局面的人是继欢。
继欢走进教室的瞬间,教室安安静静。
正如王小川之前说的:班上的学生们都有点怕继欢。
不过今天恐怕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这个原因王小川刚刚也说了:穿上新校服的继欢,非常好看。
身材介于少年和男人之间,继欢宽阔的肩膀已经初见雏形,不过不似成年男人的健壮,继欢身上还有少年的清瘦,瘦,但是并不弱,常年干活,他身上有肌肉,虽然不像迷恋健美的男子那样饱满夸张,但是结实有力,他的个子又高,这让他极适合穿衬衣西裤,这种款式的衣服可以把他的身材优点全部发挥出来。此外,他还长得很好。
新校服设计的很好,一脸青春痘的男孩子穿上都只显青春不显痘了,何况继欢这种原本就生得好的男生。
王小川坐下的时候就看到旁边的几个女生不小心脸红了。
我的朋友真帅啊——他与有荣焉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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