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白天-《末日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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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高兴兴地将所有银白色骨刺全部收进空间戒指,夜天星尤怕千手狒狒死不透,还在它尸身上用腐蚀骨棒多点了几下,看着这在幻境里叱咤风云的千手狒狒彻底变成一滩水化进地里,才走了。

    现在离芙神水诞生的每月10号还有一天多,所以她不必立即回龙首峰。

    回到龙首峰,她无事可做,只有进时光空间。阿夜虽然可以容忍她消失一会儿,但想来如果她消失的时间长了,对于她和阿夜的感情还是有影响的,所以,她还是多陪陪阿夜吧。

    将腐蚀骨棒扔进空间戒指,夜天星拿出一根银白色骨刺当武器。她是怕了再突然冒出一只变异兽来像千手狒狒一样,一上来就抢她的腐蚀骨棒。

    这银白色骨刺虽然锋利非常,但是还是远远比不上她的腐蚀骨棒。

    至少如果没了这根腐蚀骨棒,她对千手狒狒就根本没有办法。

    想到之前和千手狒狒的那场战斗,夜天星虽然一直是稳操胜券,但还是忍不住暗自侥幸。

    如果没有时光空间,如果没有腐蚀骨棒,如果没有空间戒指,简而言之就是如果没有蚀雨,那千手狒狒虐死成百上千个她,都没有问题。

    然而,就算是有这些助力,她杀死千手狒狒还是用了很长时间。接近三天,除了她休息的那少到可以忽略不计的一小会儿外,她一直在不停的对战,想方设法的想让腐蚀骨棒碰触到千手狒狒的触手。

    夜天星一边沿着路走,一边两只眼睛不停的寻找着有没有可供她扫荡一番的小山村,一边反思着刚刚那场战斗。

    不可否认,虽然战斗中她一直都是貌似被动实则主动,且在发现时光空间以后就立于不败之地,但她在开始很长一段时间之内一直都是在用最蠢最没有效率的办法攻击。

    就是一遍一遍地用腐蚀骨棒去碰千手狒狒的触手。

    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千手狒狒太快了,每一次都逼得她不得不攻击或者是不得不闪避,根本没有时间去找千手狒狒的身体在哪里,好让她一骨头棒了事。

    说起来,她找到更好的对战方式,能在三天之内就结束战斗,还是因为她发现了千手狒狒的尾巴的蹊跷。

    无论任何时候,那条尾巴都尽可能远的躲着她,或者,有可能是躲着她手里的腐蚀骨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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