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败家老爷们儿-《重生之我是歌王》


    第(2/3)页

    “………”

    他们没回过神来?有什么好回神的?难道不是他们真的占了好大的便宜了吗?季若琳还是一愣一愣的。

    “还没明白?唉,算了!我就这么和你说吧。当李悠扬决定把第一首歌加入《歌手公约》的时候。我就仔细的研究了这个公约,虽然公约里面规定。公约里面的歌曲在各类商演中演唱者或者演唱者所属的公司单次收益不超过30万元,即可不用向原唱者支付任何报酬。但是这确却是对选进《歌手公约》里面那些老的不能再老,歌迷们听的腻到不能再腻的歌来说的的。”

    “这样的歌,别说三十万了,一场演唱会下来能收回个十万八万的都算不错了!而纵观李悠扬这些新歌呢?不说别人,你刚才也听到董雪琴的歌单了,全是李悠扬作品吧?其中《我》、国语版《浮夸》、《生如夏花》都是李悠扬加入公约里面的歌吧?”

    “今天就是董雪琴的入驻演唱会和琳音娱乐的挂牌仪式合在一起了,发展到现在完全处于一种半公开的盛事,不属于单纯的商演范畴,这自当别论。万一董雪琴在以后的商演中也唱李悠扬这些公约里面的歌曲呢?”

    “以董雪琴的人气,恐怕就不止30万这么简单了吧,到时一旦过了30万,就得给李悠扬分成了吧?”

    “至于该给李悠扬分多少。我倒是也研究过,正常商演,一旦过了三十万的收益。那么就必须给原唱或者原作者五万元的分成,过了四十万,则需要给十万,过了五十万,则需要给二十万!过了六十万呢?六十万则是一个最终的标准和分界点,一旦过了六十万,那么从六十万开始。都需要和原唱或者原作者五五分账了。”

    “也就是说,董雪琴要是用李悠扬公约里面的歌曲参加商演。一场演出的收益是200万的话,那么她必须就得给李悠扬100万的分成,分成的额度不可谓不高!而话又说回来,以董雪琴这个级别的歌手来说。她们那次商演,特别是个唱都没有几百万的进账?”

    “所以说,你看似李悠扬不管不顾的好像恨不得把自己所有歌都送进这个公约里面是见很败家的事情,其实啊,你这是关心则乱,李悠扬这人明白着呢。《歌手公约》看似是歌手们的一个禁区,但那只是对一辈子只能靠一两首歌吃饭的歌手们说的,而对于李悠扬这样的天才来说,这《歌手公约》却无疑是他拢财的最好契机!”

    “试想。当全世界的歌手都唱他的歌,而且过了30万就会给他钱,那么这个计划一旦成行。李悠扬恐怕瞬间就会变成这个世界上最为富有的人之一了吧!”

    “况且,这还只是商演,《歌手公约》里面甚至对专辑的发行也有明文规定,一张由公约里面的歌曲组成的原声大碟,只要能在一个销售周期内突破一百万张的销量,那么都必须给这张专辑里所有原唱者相关的市场分成。比如拿一张专辑10首歌。一张定价50元,最后卖了200万张。收了1个亿来说,要是其中收录了李悠扬5首歌,那么在最后分成的时候,发行方就必须拿出1000万作为歌曲使用费返给李悠扬,要是整张专辑都是李悠扬的歌,那么就必须拿出2000万了。

    “………”

    “还不明白?哦,天啊!”

    韩雪想不通,为什么她说的已经如此明白了,为什么眼前这个向来以机智过人玲珑剔透的季家大小姐为什么还要忽闪忽闪着长长的睫毛,显得特别的无辜。

    “不是我不明白,而是,而是这样听来,貌似这些钱都是给李悠扬一个人的啊!”

    “而我,而我琳音娱乐,李悠扬要是不给的话,人家也没权利要了嘛!”

    “难道你们就没和李悠扬签个合约,关于这一块收益公司和李悠扬怎么分了吗?”

    “没有!也不敢有!李悠扬现在就是爷!我们的关系不像雇佣,反而更像合作,就算是雇佣,也不是我雇佣了他,而是他雇用了我!”

    季若琳说这话时恨得牙根痒痒的。

    “………..”

    这回反倒又是韩雪没了脾气,因为她实也没想到李悠扬和季若琳之间是这么个合作方式。

    不过,她没想到的还在后面。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我要是嫁给他的话,以妻子的名义,是不是就能有权利管理他的收益了呢?这败家老爷们儿!一点儿也不知道怎么打理钱!小雪,不是我说你,我敢保证,就你说的这些,都是你一个人的分析,这人一定从来都没有想过!不行,以后说什么我都得帮这人管好钱!”

    “还有,我这算不算是为了琳音娱乐牺牲色相,牺牲小我成全大我呢?毕竟,只有得到李悠扬的全力支持,我哥才有可能完成那3个亿的目标!”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