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失恋-《重生做个农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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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北辰面上闪过一丝讶然,挑挑眉”你怎么会觉得我喜欢的是璃璃?她在我眼里就是妹妹。”
“可是我喜欢你,你为什么就不能试试喜欢我?”莫芯哀戚的脸上有着卑微和祈求。
“莫芯我说了我不喜欢你,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不可能喜欢。在我心里你和璃璃是一样的,我只把你当妹妹,你别逼我跟你划开界限。莫芯你的骄傲和气度呢?你自己考虑清楚喜欢我值不值得。”说完这句话,李北辰决绝地掉头离开,留下莫芯一个人站在原地。
啪嗒-啪嗒的脚步声传来“别停下来,别停下来·····”睁开眼发现李北辰眉头紧皱,脸上好像有点担心的站在自己面前。
“嗨辰哥”像招财猫似的举起一只手挥挥,清璃傻笑。
“都听到了?”点头“我先声明啊,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你们来这里了,我本来想去看果树的,看见你们我就躲起来了。”李北辰眼里闪过了然,伸出右手拍拍清璃的头”没怪你,听见了就去劝劝她吧!不要继续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清璃笑着答应,脸上露出两个酒窝“好,不过辰哥芯芯人漂亮,脾气又好家庭条件也不差,简直是白富美人生赢家啊!你为什么不喜欢?”紧紧的盯着李北辰的双眼,想从里面看出点什么,可惜什么都没看出来。
“璃璃,我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另外的人,你明白吗?”看着清璃,北辰狭长的凤眸里盛满伤痛与绝望。
看着一下子被绝望笼罩的男人,清璃觉得鼻子酸酸的,心里埋怨自己好奇个什么劲,不八卦又不会死,你看辰哥伤心了吧!“辰哥我不问了,你别难过了。”
看着面前快哭的丫头,李北辰笑着伸手摸摸清璃的脑袋“璃璃你的眼睛和她很像,都是弯弯的,笑起来特别漂亮。”
“呵呵,谢谢辰哥夸奖。”听见表扬的清璃脸蹭的一下红了“快过去吧,我先走了。”看着辰哥离开,回头看看还站在原地的莫芯,清璃一脸纠结的磨磨蹭蹭的走了过去。
“你说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听见后面传来的脚步声,莫芯转身看着清璃问道。
囧~我怎么知道他为什么不喜欢你?我一不是他什么人,二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你这不难为我吗?难道恋爱真能使人智商降低?啧啧真可怕。
“这个·····辰哥可能有原因的吧!”四处看看,眼睛就是不敢看向莫芯。
“我10岁第一次见他,他抱着篮球笑的阳光灿烂,那时候只是觉得他笑容好看。12岁我被人欺负,是他打跑了那些人,带着伤背我回家。后来我们经常一起玩,也是他一直保护我,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青梅竹马下去,谁指导他决定出国了。我那时候以为他离开后,时间久了我就不会喜欢他了,可四年前我远远的看着他,那一刻我才发现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他,我才发现对他的喜欢已经深入骨髓,渗透到血液里了。”
说完久久没有声响,转头看见清璃扭曲的五官“你丫的那是什么表情?我的喜欢就让你这么不屑?苏清璃你不给我说出个所以然来,我们绝交,哼····”
糟糕,炸毛了,怎么办?我不会哄人啊!辰哥你快来救我,心里哀嚎着,嘴上赶紧解释”别啊,我不是不屑,我是被你吓到了,又是骨髓又是血液的,不就是喜欢一个人嘛!搞得跟快死了是的。“我又没有恋爱过,不过谈恋爱的人都不正常,女人真可怜(可怜的是你,连个初恋都没有)。
”你···········“莫芯不可思议地看着清璃,那瞪圆的眼睛给人的感觉好像看见了史前动物一样”我怎么了?很好啊!“一脸狐疑的低头仔细打量着自家,发现没有什么不对,那莫芯说我什么?挠挠头,清璃困惑的看着莫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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