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回、如此地害人(七)-《后唐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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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这里的鼓,是一般人不可以随便击的。
因为这里是审理大案子的地方。
按现在名词说,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这里所审的案子都是大案子。这里所审的案子都是“中级人民法院”审不了的案子。
按说一般老百姓有冤是到不了这里的。
一般老百姓有冤,有地方官审理。
银杏一击鼓。马上就让两个衙役看见了。
那两个衙役急忙跑了过来。
其中有一个衙役用手一指银杏:“这不是你一般百姓喊冤叫哭的地方。你要喊冤叫哭,你到那边去。”
那个衙役说完,他用手往左一指。
因为左边不远处是成都知府柳逢春办公的地方,那里是一般百姓喊冤叫哭的地方。
这时,银杏就对两个衙役说了:“我虽是一般百姓,可我是为大案子而来的。我是为孝禹王孝大人的案子而来的。我是南霸天的老婆,我叫银杏。”
那两个衙役一听,眼前这人是南霸天的老婆。他们知道现在里边正在审理的孝禹王案件中牵扯到南霸天啊。
那两个衙役说:“好,你先等会。我这就到里面去禀报。”
这时,其中一个衙役到里面禀报去了。
另一个衙役就在这儿看着银杏母子。
这是重要的地方,没大人的同意,一般人是不能随便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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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里面的凌义人正想退堂,那个衙役就来了。
那个衙役把南霸天老婆要见大人的事一说,凌义人就没有马上退堂。
因为凌义人想听听南霸天老婆的言词。
为什么呢?
因为凌义人知道:这回孝禹王多半是冤枉的。既然孝禹王多半是冤枉的,既然我要说他有罪,我就得多拿点用来证明他有罪的证据。这用来证明他有罪的证据。主要取决于当时南霸天是否有罪。如果南霸天有罪的证据足,那就不足以证明孝禹王有罪了,南霸天是该死的罪犯。作为知府的孝禹王处斩该死的罪犯,当然是对的;如果南霸天有罪的证据不足,那就可以证明孝禹王有罪了,人家没罪,你就把人家杀了,你这不是草菅人命吗。
所以,凌义人才让南霸天的老婆银杏进来。
凌义人是这么是的:做妻子的,总会向着她丈夫的,孝禹王把她丈夫杀了。做妻子的总会为她丈夫喊几句冤叫几句屈的,她一喊冤一叫屈。不更能证明南霸天无罪,不更能证明孝禹王有罪吗?
其实。凌义人想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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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义人不知道银杏的真实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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