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节 拜师(下)-《人生宛若梦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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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难的是他将来能否踏入传奇境界,所以基础相当重要。

    临别之际,施特劳斯没忘记给自己这个新收的弟子一件见面礼,那是一个龙骨戒指。

    众所周知,施特劳斯和克里夫兰最威风的一战就是屠了某座龙城,虽然当时龙城的财富并没有得到,但是龙族本身就是一笔财富,周身都是宝。

    施特劳斯和克里夫兰现在手上用的魔杖就是用龙骨和龙筋为主材制成的。

    不以个体而论,而以整个种族而言,龙族差不多是站在最巅峰的强横种族之一。

    他们不但**强横,而且天生掌握魔法,用龙语产生的魔法甚至被专门列入四种古代语魔法之一。

    虽然龙语魔法有施法时间稍慢的缺点,但威力却在同阶魔法中位列前位。

    他们的魔力也是天生,天生就可以自动缓缓恢复,不需要像人族一样冥想,这一点连大多数高等精灵都做不到。

    所以他们的遗骸也具有类似效果,是最佳的炼金材料。

    施特劳斯手上的龙骸魔杖可以自动回复魔杖本身以及持有者的魔力,并且在制作魔杖时,根本不需要额外刻印辅助吸收能量,恢复魔力的法阵,也不需要在杖上去镶一颗魔晶之类的,就只需要把相应的魔法纹路刻上去,形成魔法即可。

    龙骸魔杖根本没有经过什么大匠师精心制作,就是施特劳斯和克里夫兰当时自己取材制成的,但就这样随随便便都能达到超过一肌传说级武器,接近史诗级的阶位。

    他送给所罗门的龙骨戒指当然没这大的威力,但却可以在魔力持续时间内变成一个龙骸巨人,具有不亚于七阶魔兽的力量,但是缺少灵智,也不会像召唤兽一样接受主人的指挥或引导,只会执行单一的进攻或是防守命令。

    这种戒指,传奇法师制来纯粹是当炮灰和仆兵用的。

    对所罗门来说,倒也还不错,虽然缺少灵智,但纯力量而言竟然比鬼眼蜘蛛王的投影体还强几分。

    他连忙谢过自己的老师,然后这才离去。(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笔趣阁手机端    http://m.biquwu.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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