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回 举酒对红颜(二)-《沧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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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彩凤勾了勾嘴角:“真会这么可怕吗?”
天狼知道屈彩凤从小读书并不多,对历代兴亡更是几乎一无所知,其实天狼自己幼时在武当习武,对这些也并不太清楚,还是进了锦衣卫后,陆炳经常和自己谈古论今,在锦衣卫练十三太保横练那半年,自己练功泡药酒之余百无聊赖,也看了不少锦衣卫总部里的史书,不说学富五车,但至少对于从春秋时期到大明的历代兴亡更替已经是了熟于心了。
天狼正色道:“彩凤,自古以来,最可怕的不是官府欺压百姓,而是那种各路豪杰揭竿而起的乱世,乱世中的各路英雄豪杰,无不是手下数万乃至数十万兵马,这些兵马从何而来?还不是征发普通的百姓。百姓们没有地种,全去当了兵,那到头来粮食就会成问题,即使不当兵的百姓,也会饿死,这就是所谓的乱世惨景,只有身强力壮的人当了兵才能活下来,而老弱妇孺往往会给乱兵杀掉,做成人肉干,以为军粮。”
屈彩凤听得花容变色:“吃人?真是禽兽!”
天狼叹了口气:“乱世就是这样悲惨,所谓易子而食,卖儿卖女,各种人间惨剧都是这样,就是我朝太祖洪武皇帝,当年在淮西起兵,部下也曾经以人肉为军粮呢,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就是这个意思,而乱兵们攻州掠县,都是不事生产,专门掳掠。到时候就是你巫山派属下,只怕趁乱打劫百姓的绿林土匪,也不会在少数。”
屈彩凤一皱眉:“不会的。沧行,你总是把我们看成土匪,我不喜欢你这样,无论是师父还是我,都有严令,不得欺压良善的。”
天狼灌了几口酒,微微一笑:“彩凤。人的本能其实是和禽兽无异的,只不过后天的礼教让我们有别于禽兽,若是能丰衣足食。比如现在这样,你们外面的弟兄们有的吃有的住,加上有山寨的严令,那是不会欺压百姓。可如果没的吃呢?如果三天没吃没喝。你还叫他们遵守罗刹令,又有几个人会听你的?”
“当年唐末的黄巢,攻入长安的时候,是想改朝换代的,所以也颁了军令,禁止士兵劫掠百姓,而一开始他的部下也确实军纪严明,可过了两个月。黄巢军缺粮,于是士兵们就开始自发地在长安到处打家劫舍。完全变成一帮土匪强盗,最后败退到河南陈州一带时,更是干脆四处抓捕百姓,扔进巨型石磨之中,象舂米一样地把人连骨带肉地弄成肉泥,以为军粮,彩凤,只要没吃的,这些手里有刀的人就会变成魔鬼,是任何军纪和命令都无法维持的。”
屈彩凤听得一直眉头紧锁,一直听到黄巢那种机械化人肉作坊的时候,樱口一张,几乎要吐出来:“枉我还以为黄巢是个大英雄,想不到却是个丧尽天良的屠夫,若是我能早生几百年,一定亲手挖出他的狗心,以祭奠惨死的百姓。”
天狼微微一笑:“彩凤,所以说乱世才是最可怕的,率先起事的也许会是活不下去,只想自保的农民,但最后都无一例外地被各路想要夺取天下的枭雄豪杰们所利用,混战十余年乃至几十年,直到最后出一个新的霸主,一统天下,改朝换代。彩凤,只怕若真是到了那种时候,你这巫山派想要偏安一方,也不可能了。”
屈彩凤摇了摇头:“不是吧,以前我师父也跟随宁王起过事,没变得象你说的那样悲惨啊,战后还创立了我们巫山派呢。也不至于象你说的那样人相食过。”
天狼叹了口气:“那次宁王起兵,总共也就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而且只有他一家起兵,还没到天下大乱的地步,若真的那场叛乱持续个三年五载的,各地的督抚总兵们有可能就会生出异心,割据自立了,就是塞北的蒙古,东南的倭寇,也都会趁机入侵,那才会是真正的乱世,我大明现在有上亿人口,可一个乱世下来,能活到新朝建立的,只怕十不存二三。”
屈彩凤咬了咬牙:“这么说,起兵推翻狗皇帝这条路,是行不通的了?即使有太祖锦囊和建文帝后人持的诏书也不行?”
天狼沉吟了一下,说道:“如果这二样齐备,倒是可能让朝廷派来围剿的军队临阵倒戈,迅速地推翻皇帝,终结乱世。只是谈何容易啊。彩凤,你想想,那个太祖锦囊等于变成了两份,要加一个诏书才管用,建文帝后人这么多年一直不出现,只怕就是信不过手持太祖锦囊的人 ,毕竟皇帝位置只有一个,得了天下后又有谁愿意把这皇位拱手送人?我怕即使是造了这个太祖锦囊起事成功后,持锦囊的人和建文帝后人只怕又要刀兵相见,不知打到猴年马月才是个结果。”
屈彩凤长叹一声,闷声喝了一大口酒,放下酒坛时,难掩满脸的失望之色:“既然这东西不好用,那就把它一直埋着吧,狗皇帝这么折腾,迟早会弄得天怒人怨,沧行,到时候自然会有英雄之士起来推翻他的,倒也未必需要那个什么劳什子锦囊。”
天狼微微一笑:“彩凤所言极是,得天下的始终是要得人心,如果君上倒行逆施,弄得天下百姓无路可退,自然就会拼死一搏,只是现在的世道虽然浑浊,还不至于到那一步,而且乱世想要开启容易,终结就难了,彩凤,如非万不得已,还是不要走这条路的好。”
屈彩凤点了点头:“也罢,我也没有争夺天下的想法,现在当这个巫山派的家,就已经让我头疼了,这些事情还是你们男人来做的好。沧行,这次事情结束之后,我有意解散巫山派。这是你一直希望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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