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游牧民族的法则-《远东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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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看守的兵痞这段时间对他们的管理近乎残酷,几乎每天都有人被吊死在窝棚边上。稍有懈怠就一顿鞭子。集体受罚的情况已经是常态。甚至出现过被罚两天吃不着饭的现象,而且蒙古鞑子白天还要干十二小时的重活,稍有反抗就要接着受罚。
有些公司民委会的员工,对军委会的做法提出了质疑,认为这么做会在蒙古鞑子内心埋下仇恨的种子。不利于争取蒙古人为远东公司效力。
对于不同的声音。军委会提出了召开公司董事局会议,向董事局委员会的各位常委委员,介绍了军委会对于蒙古鞑子的改造计划。
其实军委会这么做是有原因的,之前的战斗已经让蒙古鞑子见识了远东的强大,但这还不够,这段时间的管理之所以如此残酷,就是要想让蒙古鞑子知道远东公司还有铁血残酷的一面。
公司民委会的部分员工,一直在用现代社会的思维来看待这个时代的草原鞑子。只能说他们还不了解这个时代游牧民族的本性。
这个时代蒙古草原的社会结构,可以分为贵族、平民和奴隶三种人。贵族实际上就是草原的暴力掠夺和压迫者。他们几乎不从事任何生产。生存主要依靠暴力掠夺他人财富。绑架他人为自己生产。
被他们绑架而来的人就是奴隶。虽然不是每个草原的居民都是邪恶和残暴,但是草原是被这些用暴力屠杀掠夺和奴役他人的贵族集团所控制的。随时间的推移,几乎所有的平民牧民都被绑架而成为奴隶。
而贵族之间为了争夺奴隶、牧场驱赶奴隶相互残杀。因此,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不具备文明社会的尊严意识,除了屠杀和被屠杀、奴役和被奴役以外,不知道人类还有其它生活和和平相处的方式。在弱肉强食的社会,人们心里已经没有任何善良和同情,为了争夺一点草根就可以屠杀儿童。
残酷的自然条件,让游牧民族的生存状况极为恶劣,他们常常没有温饱,为了争夺食物,父子、兄弟自相残杀。老幼病残遭到遗弃是家常便饭。
在任何一个社会,杀人强%暴的行为,被社会主流鄙视痛恨。但在游牧民族社会,这种现象却非常普遍,是他们生活方式的一种。
蒙古鞑子把动物世界的弱肉强食作为生活的准则。当对手强大时,如果不能杀掉对手,就用最谦卑顺服态度巴结,骗取对方的信任。然后找机会在干掉他们。在他们眼里恩将仇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们用来教育后代的各种事迹,无一不是欺骗和暴力屠杀的组合。
所以当你看到蒙古鞑子对你恭敬无比,千万不要幻想他就是你忠诚的奴仆,一旦你落魄了,第一个举起屠刀向你砍下来的可能就是他。这和人品无关,而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在那个时代,蒙古人恶劣的生存环境,野蛮残忍、恩将仇报是蒙古人的风俗和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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