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铁塔的来历-《篡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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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老姜,你便去一趟梨庄。就是邯郸城外十几里的那个,你拿着这个找一个叫做乌孙季长的,需要什么尽管向他要就是。另外,告诉他我在这里很好。”云玥掏出了随身匕首,这种匕首是自己穿越带来的。这年月就是想仿制,他娘的也仿制不出来。写信,自己那两笔简体字谁也不认得。这东西最好,不但是防身利器还兼具防伪功能。实乃杀人越货,居家旅行的不二选择。
老姜盯着这匕首眼睛发亮,锋利的尖芒雪花的纹路。拔下一根头发,放在刃口轻轻一吹。头发立刻便端坐两截,老姜不禁对云玥刮目相看。仅此一柄短剑,若换钱财便可让人一世无忧。这伍长随随便便交予自己,可见这是一个心思单纯的人。
军伍里最怕跟着心眼儿比蜂巢还多的上官,这些家伙只会为自己算计。关键时刻,背黑锅送死垫背这样的事情绝对做得出。云玥不是这样的人,老姜自觉这辈子阅人无数,这点分辨能力还是有的。
“必不会让伍长失望,属下去了!”老姜一揪猛吃的郑彬,两人便出了营房。这货属于饿死鬼托生,吃多少也不会饱。
作为老兵油子,自然有常人所不能及的本事。天刚刚擦黑,老姜便带着郑彬回来。
云玥很吃惊老姜的公关能力,这么一大包东西是怎么从军营外面带进来的。
炸鸡,包子,烤鸭,葱油饼也有,还有好大一块酱牛肉。梨庄的蒸酒装了五六个酒囊,由郑彬这小子吃力的背着。
老姜恭敬的将匕首还给云玥,去了一趟梨庄似乎对云玥更加佩服。“云先生不早说,大牛伍长是您的庄户。去了梨庄才知道,原来您就是将贫困的梨庄整治得富庶无比的云先生。姜牛儿无礼在先,请云先生恕罪!”
原来这老家伙原先是跟庞大牛一起混的,难怪回来之后对自己如此恭敬。救了莫离之后,这老姜只是接受了云玥而已。可见过了老上级庞大牛,这老家伙便彻底的尊敬上了云玥。能让邯郸最穷的庄子,两三个月间变得如此富庶,这一定是个世外高人。能跟着高人混,不尊敬怎么行。
“不知者不怪,来来来!大家都过来,今天本伍长请客。都别拘束,这包子热着吃才好。”云玥见其他三人都一脸热切的盯着地席上的食物。便出言相劝,很明显老姜的尊敬使得这三位有些拘束。
门口有许多家伙探头探脑,莫离的下巴都要仰到天上去。咱家伍长是个有本事的大款,谁还跟你们争着吃那些鼻涕一样的东西。
吃独食在军营中是混不开的,老姜喊了几个三四十岁的老兵油子。都是常年在一起打混,自然知道应该叫哪些人。这几个都是百战余生下来的,在战场上活过一次是幸运。活过两次,算是运气。活过三次以上,那定然是有两把刷子。
在战场上,他们这样的老兵只会将后背暴露给信任的人。而且每人只会拿出一半的力气用来作战,另外的一半……嘿嘿!那是用来逃跑的。
云玥跟这些老兵油子喝酒,这些家伙开始还很拘谨一旦喝高了,便开始向云玥传授活下来的法门。有个脑袋上长着一个二两重肉球,名唤二两的家伙保命的方法居然是装死。
“装死最重要的就是不动,任凭敌军刀砍斧劈就是不要动。看看,老子屁股上的这处疤便是长矛刺穿的。奶奶的,好悬菊花不保!”
从这些家伙的嘴里,云玥得知了赵军的许多规矩和习俗。例如狗娘养的赵王,居然不给这些士卒配马。想当骑兵,很简单自己带马。而且这些家伙还可以自己带武器,这些老兵的武器便是五花八门。什么链子锤,狼牙棒不一而足。云玥甚至看到了两柄金瓜大小的青铜锤,使锤子的正是二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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