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交个底儿-《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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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敬铭“到部”之前,户部的各种规例极其混乱,不但存在无数漏洞,还有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用哪条规例,不用哪条规例。是甲是乙,是此是彼。是神是鬼,全在司吏的一念之中。
军费报销尤其如此。军兴之时,何为军需,何为民用,以当时的财务技术手段,本就不易分得清楚。加上省里面多会趁机“加塞”,把正常情况下很难报销的费用往军费里面塞,使得当时各省的军费报销,几乎都是一笔烂账。
司吏的“自由裁量权”太大,使军费报销成为**高发、甚至必发的渊薮,这一点,当国者是心知肚明的。
打平洪杨,轩军是第一支报销军费的部队。当时,关卓凡受了周家玉的指点,将轩军挂上“京营”的牌子,军费分成两块,军饷一块,直接在八旗俸饷处备案记档,根本没经过户部;枪炮子药一块,则按照一厘四的盘口,叫户部的蠹吏赚了大约四万多银子去。
户部在轩军身上刮到的油水有限,个个摩拳擦掌,等着后面的大头——湘军一系上门“讲数”。湘军的军费,不是轩军的几百万两银子可比,那是上万万两的“大活”,即便按照给轩军的“优惠价格”——一厘四的盘口,也有一百几十万两的银子可以落袋平安。
打完了仗,前线拿命去拼的人发财,在当时算是天经地义。但户部这班蠹吏,躲在大后方,一分力也没有出过,却要从将士们的嘴里抢这么一大块吃食,莫说曾国藩们不痛快,连恭王也觉得不妥。
更重要的是,在军费来源上,湘军和轩军大大不同。
轩军的军费出自关银,算是完全由朝廷养了起来。人家湘军的军费,大多数都是自己筹来的;只有其中“协饷”一块,解由未被兵的省份,算是政府的财政收入——但那也基本是曾国藩等统兵大员,拿自己的面子,和解饷省份的主事者“讲交情”要来的,朝廷在其中,实在没出过什么大力气。
军饷既由人家自筹,在你户部这儿不过报个数字,凭什么要让司吏们挑剔堪磨,无缘无故发这么大一笔财?白叫统兵大员们咬牙切齿,朝廷还落不到一两银子的好处!
于是恭王做了一个极其大胆的决定:在母后皇太后万寿那一天,颁发“恩谕”,“军兴以来,各省军需支出,毋庸报销”;不过,“自本年七月初一以后,恢复旧制”。
这道上谕一出,各省督抚,同声颂圣,恭王自己也大为得意;只是户部上下,自然如丧考妣,背地里翻着花样大骂“鬼子六”,是不消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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