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田纳西河畔的中国人-《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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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办?

    回中国?这么一幅丧家犬的模样?想都不要想。

    那就——西边不留爷,爷往东边去,就不信没有留爷处!

    叶茂并不晓得美国到底有多大,就像他其实也并不晓得中国到底有多大。只是听说美国的京城在东边,大城市大多也在东边,总是可以讨到生活的。

    把一点细软打好一个小包袱,上路。

    叶茂先是南下,然后基本沿着美墨边境,折而向东。他请教过人,这样的好处是可以绕过内华达山脉,路好走一些。叶茂是修过西太平洋铁路的,见识过那无边无际的崇山峻岭。

    但愈走愈不对劲。不是应该愈往东愈繁华嘛,怎么愈来愈荒凉了呢?

    见到人烟也不一定就是好事。叶茂不止一次差点被印第安人杀死,以及不止一次差点被当作印第安人杀死。

    但是已经不能回头了,只好一条道走到黑。

    那个时代,美国人的西进浪潮正澎湃汹涌,叶茂形单影只,逆流而上。在这条“东进”的路上,叶茂使用过那个时代已出现的所有的交通工具,当然,用的最多的还是他自己的两条腿。

    端的是千难万险。

    必须要说明的是,当时的美国人如果要从西海岸去东海岸,很少有人会选择叶茂这条路,一般是乘船南下,一直到南美洲的最南端,绕过合恩角,再折而向北,沿着美洲大陆东岸最终到达美国东海岸。

    但叶茂并没有“东海岸”的明确概念,他只是想“去东边”,走得又匆忙,于是糊里糊涂地走上了一条漫长的征途。

    总算看到像样的人烟了,叶茂开始转向东北。他听人说美国的京城和最大最繁华的城市纽约,都在东北。

    还是不对头,而且愈来愈不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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