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意外收获-《我的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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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狐狸,还是那句话,不用考虑它,不要以为蒋海庄园里面养的那些狗,就只是当放牛用的,一般的大型动物,它们可能打不过,但要说起对付狐狸、黄鼠狼之类的,它们可是一把好手,所以看到这些东西,罗宾斯和贝尔也没有出手的打算。
这些狐狸留着要比杀了更有用处,因为它们会保持这片森林里面的生态平衡。
它们要是死绝了,那兔子,野鸡之类的,就要繁衍泛滥了,虽然海鸟当中的猛禽,也可以帮忙解决一些,但这些猛禽只能抓成年的,它们掏不了窝,没有办法遏制小崽的出生,这就无法保持生态的完整平衡,毕竟幼兽的死亡,在大自然当中,是很重要的一环。
当然,如果谁家要是有了小孩,那该杀也得杀,要知道,狐狸可是会吃孩子的。
至于兔子和普通的小野鸡,虽然蒋海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但明显罗宾斯和贝尔对这些玩应并不感兴趣,在前面说过了,美帝人是不吃野味的,因为害怕野味里面有寄生虫。
再加上,他们也不吃兔子类的料理,况且说实话,如果不会做,兔子肉也不太好弄。
在蒋海的记忆当中,吃兔子,首推要数华夏的蜀地,在那里的兔子做的才是最好吃的,因为兔子本身没有味道,跟什么东西做,就是什么味,所以那种麻辣鲜香的味道,才让它变的好吃,干锅兔,汤锅兔的味道都是很不错的,不像是冰城,做兔子基本上就只有炖和熏,说实话,味道都很一般,至少蒋海是不愿意吃这些东西的。
现在看到这些兔子,说实话,蒋海也有一些眼馋,但考虑到,这大雪地的,这么冷,罗宾斯和贝尔已经帮自己抓了这么多飞龙了,再叫他们去帮自己抓兔子,他也有些不太好意思。
所以只能暂时的跟这些家伙说再见了。
一路走,罗宾斯和贝尔也一路看,不多时,他们就找到了这一次,他们来这里的目标所在,火鸡,蒋海也看了过去,不过这一看,蒋海的眉头就不禁皱了一下。
此时在林间的空地上,正有一群火鸡在那里悠闲的四处逛着,看的出来,跟刚才蒋海抓的榛鸡一样,这东西,也是成群结队的,不过这些火鸡长的,可就真心不好看了。
又黑又胖又矮的身体,像是一个地缸一样,那耷拉下来的脖子,看着让人就感觉有些恶心。
火鸡跟秃鹫长的很像,一样的难看,但在美帝,却很喜欢这个东西,着实让人无语。
蒋海以前只看过死的火鸡,这活的还是头一次呢,但看了一次,他就不想看第二次了。
罗宾斯和贝尔此时可不知道蒋海的想法,既然来了,他们就准备打两只回去,蒋海那一只最大的,他们准备在过感恩节的时候,去蒋海的家里面吃,至于今天打的,就可以晚上的时候顺便消灭掉了,火鸡肉虽然不如牛肉好吃,但对于不挑食的牛仔来讲,也算是比较美味的。
想到了这里,这二人对视了一眼,随后从身后摸出了手里面的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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