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北伐(七十七)-《混在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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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他的盅惑起了作用,一队队元人步卒被他驱赶着上前,以搏命之姿冲向不断冒出火光的枪口,百步之内的弓弩依然有着不小的杀伤力,虽然大部分人没有机会射出第二轮,还是给敌人造成了一些伤亡,李世安在后面看得十分真切,不断地根据情况改变战术,使得郑福的压力陡增。
处于战场正面的第四都第一战斗组犹其如此,这个组的头儿已经换成了第三都的都头,里面有一半都是他的手下,指挥起来自然得心应手,他的前方出现的是不断伏低起跃的敌人散兵,他们不再直立冲锋,也不再愣愣地向前跑,而是相互掩护,此起彼伏,使得火枪手们的目标往往无法集中,若是排枪,一次能瞄准的目标很难超过三人,准确率也是大大降低,而敌人出其不意的冷箭更是让人防不胜防。
“狗日的会躲了?”
郑福摸着下巴,冷哼了一声:“前方的两个队散开,以散对散,看谁吃亏,后头的保持队形,不要压得太靠前,注意侧翼的保护,命令第一都和第二都加强攻势,把敌人往中间赶。”
他的命令被不折不扣地传达下去,正面的攻势放缓了不少,两边全都散开在野地里打冷枪,无疑是既能极远又可当长矛用的火枪占了上风。
替代第四都受伤的老都头站在最前沿的第三都都头是个中年男子,从原虎贲军的普通军士调转过来的,先是在荆湖战役中立功升了队正,又在河南、河北等战事中再次立功,如今已经成为了都头,像他这等火线提拔的军官,没有经过军官训练班的进修,本就比别人少了一层资历,若是要再往上升,会在指挥使这一层上有所阻碍,也就是后世所说的职场天花板,功劳可以累积,位子却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若是依然留在虎贲军中,便一直停留在军士这个位置上,所以他才会另择新军,虽然用的武器差了不只一筹,可是却捞到了北伐中最大的一场仗打,眼见大都城就在眼前,谁也不想在这个关键的时候缺席,果然,才是进入大都路的第一仗,不过千人的规模,就已经打得艰难了许多,连老都头都中了箭。
男子依令让他的人全都伏在了野地里,既然阵型没了,打法当然也会变,由排枪变成了自由射击,虽然拿着没有膛线的前膛燧发枪,可是在百步以内的距离上,准头依然毫不逊色。
“砰”
他略略抬起头,一枪掀掉不远处想要接近的敌军步卒,然后一低头,只听得“铛铛”两声,圆形宽边高强度聚脂头盔上被狠狠砸了两下,那是敌人的破甲锥所致,在这个距离上,如果是铁甲,此时他已经身亡了,可这种看似轻飘飘的帽盔,是那种半球形加上宽檐的造型,当箭矢射上去时,会极大地抵消冲击力,最多在上面留下一个坑而已,这是他们北伐以来经过无数大小战事得到的经验,根据前线将士的反映,帽盔的材料也是一再改进,最早使用的硬质塑料很容易炸裂,不如现在的坚韧。
前膛枪卧式射击的麻烦之处在于装弹,他们采取的是侧卧装弹法,只留给敌人一个圆盔在外头,哪怕箭矢打得头顶“铛铛”作响,不过是隔靴搔痒而已。
正面攻势放缓,两个侧翼却打得火热,第一都和第二都踏着鼓点快速进攻,用猛烈而密集的排枪将敌人压向中间,渐渐形成了一个凹形的口袋阵,正面无法突破,侧后又受到威胁,眼见着就要被宋人包进去,渐渐地这些步卒有了几分动摇。
“他们快挡不住了,副万户,再不撤就没有机会了。”
李世安离着他的队伍差不多一百步远,把前面发生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宋人的反应之快,变阵之坚决,远远出乎他的意料,这是一支从荆湖打到大都城下的老卒队伍啊,能与这样的队伍打成焦着,在伤亡已经过半的情况下依然死战不退,可想而知也是一支百战老卒,如果是以往,这样的兵每一个都是宝,可他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什么话也没说,因为如今的形势,已经不是这一千个老卒所能左右的了。
战场的形势瞬息万变,郑福的策略起了作用,两个侧翼猛烈的攻势使得敌人剩余的四、五百名步卒渐渐集中到了中间一块不大的区域,他们再也没有之前那样的腾挪空间,只能一齐向前冲。
“啾啾啾”
中年男子吹出一个拉长的哨音,这是全队集结的信号,所有将士纷纷从地上爬起来,一个挨一个迅速排成战斗队列,与此同时,左右各个战斗小组迅速向他们靠拢,很快就结成了一个完整的百人左右直横阵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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