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比艺术更离奇的生活-《重生九二之商业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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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好景不长,三年级的时候,狗狗的发情期,它在村里各个塆子里跑,找那些气味相投的雌性。偏偏就有些闲汉见不得这些事,趁它们在一起的时候拿大棍子打,以此取乐。当时小乖已经不小了,估计也有了些脾气,同样的事于是几回之后,他就追着那些打散它们的人咬,一共咬了两个人。被咬的人当天就找上门来,冯振昌和梅秋萍说了不少好话,他们才罢休。

    村里的说法是,狗一旦开始咬人了,以后见到不熟的人就会咬,用村里的说法是,这狗疯了,不能留。

    冯振昌也没和冯一平商量,就找来村里的两个人,一个是以前就经常打狗的,一个有把铳,山上没什么东西好打,他平时就用铳打打树上的鸟什么的。

    经常打狗的人拿着绳套,另一个人就拿着他的铳。从他们进门的那一刻,小乖应该就意识到了,它觉得不对,耳朵竖起来,嘴里低沉“呜呜”发声示威,摆出进攻的姿势,突然,瞅个空子,就朝门外跑,遗憾的是,被早有准备的人堵了回去。

    在门被关上的那一刻,看到的情景让冯一平知道了什么叫狗急跳墙——小乖看到从门口跑不掉,想跳到房梁上。它转身朝后跑,一次次的朝墙上跳,爪子在土砖墙上留下一道道痕迹,最高的一次,居然前爪将将够到了房梁……。

    冯一平当时没有哭,因为他知道,哭也没用,爸爸的决定,他改变不了,趁里面还在搏斗,他只能又一次跑开。

    后来,他听姐姐说,小乖后来看到跑不掉,干脆就咬着铳管……!如果类比的话,这也是一个用胸膛面对着敌人枪口的勇士!

    小乖最后应该被大家吃了,冯一平有没有吃,关于这一点,他好像选择性的遗忘了。不过,推断一下,当时已经三年级的冯一平,已经懂事,懂得感情,懂得愧疚,会选择。他虽然改变不了小乖的命运,也不能阻止父母最后把它端上餐桌,但至少他自己会尊重它!

    自那以后,家里再没养过狗。

    当然,狗肉,冯一平是吃过的。前年的时候,刚进腊月,二舅就送上来一条狗腿,家里炖着吃了,冯一平记得,那汤很好喝。

    哦,原谅我,小乖!

    人总是很健忘,这些事,现在刚上初中的冯一平记得。到了后来,这些全部会被抛在脑后,直到2010年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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