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征求意见-《官易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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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四号下午,岳浩瀚第一次作为乡党委委员正式参加了乡党委会,在党委会上,研究通过了以林萍为组长,邓玄发、刘化民、马宇菲、岳浩瀚为副组长的五龙乡减轻农民负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岳浩瀚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乡财政所、经管站、林业站、土管所、农技站等相关单位抽调。
会上,根据岳浩瀚的建议,在领导小组下面又设了若干个具体的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黑垭子管理区,黑垭子管理区五个行政村的减负试点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操作执行,抽调的办公室成员,一律在黑垭子管理区上班。
减负领到小组架子搭起来后,第二天,便在政府会议室里对各单位抽调的人员进行了政策培训。并且,乡党政办公室根据上级减负精神和外地的成功经验,结合五龙乡实际,制定了黑垭子管理区减轻农民负担试点工作方案。试点方案主要包括了八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农业税收按国家的税收政策执行不变。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必须据实征收,不得向农民下达指标,不得按人头、田亩平摊。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得重复征收。
二是,村提留、乡统筹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执行,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五。同时,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改革完善村提留、乡统筹的计提办法,收入高的多负担,收入低的少负担。将以前以乡为单位计算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依据,改为以村为单位计算农民人均纯收入为依据,来计提村提留、乡统筹费。
三是,农民承担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制度稳定不变。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以出劳为主,原则上不得以资代劳,不得乡村下达以资代劳指标。
四是,取消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不得脱离农村实际,定统一的标准、下统一的指标,也不得以检查验收和评比等形式搞变相的达标升级活动。
五是,严禁在试点村搞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形式的集资活动。乡政府及乡直部门组织兴办的道路、电力、通讯、教育、广播电视等建设项目,不得向试点村农民集资。
六是,杜绝对试点村的农民的一切乱收费、乱罚款、乱涨价。清理对试点村农民的各种收费行为,禁止非法向农民罚款,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项目,坚决纠正因农民未完成种植养殖任务而处以罚款的的错误做法。
七是,取消各种摊派行为;取消农民建房押金、罚款。
八是,禁止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凡农民应缴纳的的钱物都要通过农民负担监督卡或承包合同等书面形式确定下来,明确项目和数量,由农民自觉缴纳,不得在收购农副产品的时候代扣代缴村提留、乡统筹。
其实,这个试点方案是岳浩瀚和黄子健之前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早就准备好了的,可是,令人意外的是,在试点方案下发到乡直各单位和试点村组征求意见的时候,却得到了截然相反的意见。
村民代表们都非常拥护这个减负试点方案,乡直单位大多数都持反对意见。岳浩瀚心里很明白,村民们拥护,是因为真正要按照这个方案执行的话,农户全年负担就会减轻很多;乡直单位反对,主要是小团体思想在作怪,如果按方案执行了,他们再也不会那么方便的可以巧立名目向农民随便伸手要钱,信口开河的罚款了。
为了统一思想,岳浩瀚在五月十号上午,通知乡直单位、试点村干部、试点村村民代表,在乡政府会议室召开了一个意见征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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