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章 龙门客栈-《书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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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它还是一只普通的老鹰,野性未退时,或许还会留下来与敌人硬拼。

    可自从成为了妖族。有了的智慧,懂得思考以后,它便不由开始爱惜自己的生命来。这也是所有智慧生灵的本能。

    从一只普通的金羽鹰,进化到如今威名远播的妖王,金羽鹰不知经历了多少磨难。

    若不是因为当初的一次机遇,让它吞下了一枚朱红色的异果,意外开启了灵智,可能它早就葬身在了某只凶禽的肚子里吧!

    正是经历了不知多少风雨,随着时间的流逝,使得鹰王愈发的爱惜起自己的生命,和这个相比。背叛什么的根本就没被它放在心上。

    回忆着自己这数千年来的过往,鹰王再一次陷入了沉睡。它伤的太严重了,只有进入这种假死的状态方能迅速恢复过来。

    得益于妖族的庞大躯体。使得鹰王全身的气血远胜寻常人族,更加的耐打。

    同样,妖族的巨大躯体也使得它免疫了人族的大部分疗伤丹药,毕竟人族的丹药都是按照人族的体型炼制的,妖族并不太适应。

    就拿补血丹来说,一位人族强者服下就能够迅速补充自己的消耗,可要是给了同等级的妖族强者,那基本跟吃个糖豆没啥区别。

    至于那种能对鹰王起作用的丹药也不是没有,只不过,那种级别的丹药太珍贵了,别说鹰王了,便是没有什么太大背景的人族强者也得颇费一番心思。

    而黑魔神教又没有什么强大的炼丹师,所以,鹰王只能苦逼的自行舔伤口恢复了。

    金乌西坠,玉兔东升,转眼间,两天过去了。

    不得不说,妖族就是耐打,哪怕没有任何的治疗,鹰王的伤势还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着。

    痊愈那是不可能的,但却不会太妨碍它的行动,此地并不是久留之地,谁知道大离的人会不会突然杀到呢?

    也就是这时,远在此地约六百里的地方,一个白衣的身影正朝着这里看来,“终于让我赶上了。”

    此人正是林虎的圣灵分身,因为担心鹰王逃脱,他也是拼了,硬是在两天内不眠不休地催动挪移步,跑了五万多里。

    即便圣灵分身天赋比本体强的太多,也觉得消耗有些大,不过,也总算是让他见到了鹰王的身影。

    见鹰王躺在地上,一幅要死的模样,圣灵分身内心还是有些忌惮,不禁喃喃道:“会不会有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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