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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星魂只是个杀手,再一流的杀手,仍旧还是杀手。
行走江湖,谁人没有故事?不过有些人愿意诉之于口,有些人愿意藏的深些,皆是选择。
心事写给南风看,情话说与山鬼听。
孟星魂仍记得他第一次杀人,那种恐惧,晕眩,反胃,感受一个温热的生命在自己手中逐渐失去气力,变得冰冷,毫无生机。
孟星魂从不喜欢杀人,但他最擅杀人。
他只能杀人,因为高老大需要他杀人。
从他六岁饥寒交迫时,高老大丢给他那个馒头起,孟星魂的命就不再属于自己,它只属于高老大。
高老大的手粗糙,满是老茧,半点没有女子该有的秀气和柔美,杀手的顶头上司怎么可能有养尊处优的纤纤玉手?可孟星魂觉得那是天底下最好看最温暖的手。
他在某个夜晚梦见那双粗粝温暖的手抚摸他,从面皮到胸膛,再到往下的不可言说之处,平日里面热心寒的高老大只剩下炽热的妩媚,一举一动都是无边的风韵,格外撩拨着他的神经。
醒来之后,他用冷水反复冲刷身体,为亵渎高老大的自己恶心作呕,索性出去买醉,流连欢场。
那些一掷千金买来的温热柔软,那些娇媚和服从,玉体横陈,在欲望消退后显得十足的面目可憎,也让他更加厌恶自我。
一群庸脂俗粉,无一人比得上她。
无一人是她。
结束那段荒唐日子的不是高老大,不是他的什么幡然醒悟,是一个大大咧咧闯进欢场的……蠢货。
“我乃未来三界魔道之主,妖族鬼车修士千枫,来此招募部下!”
真的,孟星魂就没见过这种浑身上下全是破绽的家伙,不知道哪来的小妖,乍得人形,眼界还莫名其妙的高要做魔道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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