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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对,羊还在,云顿还在这!!!”吞弥一下子打起精神,他挥拳打倒两个拿刀冲上来的手下,然后背起云顿向着自己的车跑去。“无论如何,至少把那两个年轻人送出去,他们绝不能死在这。”
完全不管路上的刀锋,吞弥向着车奔跑着,但旁边的金佬举起了自己的左轮。
打死一个人需要多少子弹?能不加任何前提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数学绝对没学好,毕竟数学最主要教会人的不是怎么算数,而是数学的思考方式。你列个式子需要符合条件吧,设的X需要在取值范围内吧,等等诸如此类的情况。
然后学会举一反三,学会触类旁通什么的,虽然数字相较于现实中遇到的事非常抽象,但需要思考的方式却是类似的。
那么现在有一个问题,一发从左轮手枪中射出的子弹要打在哪才能瞬间致命...
不对,在此之前还需要澄清一个流言,使用同样子弹的左轮,威力其实较小与同口径半自动手枪。而左轮手枪威力的原因在于它的结构使得它可以使用更大威力的子弹。
金佬用的是.357马格南子弹,是目前常用的左轮子弹之一,别的不说,就这个距离他不论打在吞弥身上哪个地方都能将他致死,无非是时间快慢的问题。
虽然秃鹫明白,在枪里的子弹威力才是最大的,但只要他能现在解决可可西里最大的阻碍,那么这一趟就是值的。到时候他入可可西里就如同入无人之境,比起现在靠那颗子弹来威胁,还是赶紧开枪免得夜长梦多。
“砰!”枪响的声音基本是在人群的喧闹下也如此的刺耳明显,周围瞬间安静了片刻,林潜第一时间低头看了一眼身体,然后扭头看向吞弥两人。
子弹精准的命中了吞弥的胸口,林潜立即丢下敲到一半的锁冲向金佬,而金佬的表情在最开始的得意后展现出一丝诧异。
不对劲,非不对劲,血呢?怎么没有飙血?!
吞弥被子弹的冲击撞倒再次,他感觉自己被一只愤怒的大猩猩一拳打在胸口,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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