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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若水觉得自己识人的眼力,还是很厉害的。
眼前这摊主,看着挺富态,气质也不凡,像是个有钱人。
但眼中时不时有精芒闪过,显然是想赚钱的。
而那些当游戏玩的大佬们,心态则平和很多,能卖就卖,不能卖就拉倒。
“小兄弟,想看看什么?”
摊主的年龄也不算大,最多五十。
“呵呵,随便看看。”
萧逸笑笑,随手拿起一个铜铃铛,在手里轻轻晃动下,发出‘当啷当啷’的清脆响声。
“老板,这个怎么卖?”
“一千万。”
摊主看了眼,道。
“这铃铛来历不凡,据说是元始天尊用的法器,遗落人间……”
“谁?元始天尊?”
还没等萧逸说话,秦若水就无语了,特么的,也太能扯了吧?
“哈哈,是的。”
摊主大笑。
“据说,真假不可考,但这玩意儿,绝对是个好东西。”
“呵呵,人家都是讲故事,你倒好,直接说神话?”
萧逸也笑了。
“我家里有个宠物,早就寻思着给它买个铃铛玩儿,你要是便宜点,我就买下了。”
“宠物?”
摊主呆了呆,千万米金的东西,给宠物戴着?
这小子也豪了吧?
“是啊,不然怎么用?你觉得这玩意儿,该戴哪?”
萧逸看着摊主,笑问道。
“唔,你可以送给这位美女,让她戴手腕、脚腕上,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的,多好?”
摊主建议道。
“……”
秦若水脸一黑,萧逸说给宠物戴,他说戴自己身上?咋滴?我是宠物?多少有点骂人了吧?
“呵呵,正经人哪有戴铃铛的啊。”
萧逸笑容更浓,看来这家伙也不知道这铃铛是件法器啊!
“那你说,多少钱?”
摊主想了想,道。
“十万。”
萧逸道。
“反正是买给宠物的,就只值这个钱了,卖的话,我就买了,不卖的话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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