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五章 无歌村(4)-《最强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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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越来越近,马涛的目光死死的盯着那个还坐在地上奋力挣扎的山贼,手,已经摸到了身后的太刀刀柄。

    “谁!”

    可能是酒精的麻痹作用太大了,直到马涛靠近到这个山贼只有三四米的距离这家伙才反应过来,迷迷糊糊的坐在地上看着马涛冲着他的身影问完喝的大舌头的嘴竟然又说了一句:“天王盖地虎”

    正是这一句话让马涛本打算一刀就结果了他的念头瞬间就按了下去,脑海中一瞬间就敏锐的感觉到这句话肯定是他们夜里的口令什么的东西,可他那里知道下一句的口令是什么,但是没事,这并不妨碍他接下来的行动。

    “天王盖地虎”

    前一句不是已经知道了吗,那马涛索性直接来了一句倒打一耙反问起这个喝醉酒的山贼。

    “小……小鸡炖蘑菇……”

    这家伙是真的喝多了,忘了是他先问的口令直接就把口令的下一句告诉了马涛。

    去他奶奶的,这是谁想出来的玩应也是真够可以的,一般人还真对不出这下一句的口令来,打死都想不到前一句还那么气势磅礴又押韵的,后面直接来了一句菜名。

    说完了口令,这山贼还真放下了心,居然一伸手向马涛招呼道:“妈个巴子的,来…拉我一把……起不来了……”

    马涛嘴角露出一个微笑,嘴上说着好呀,欺身靠近,在两人之间的距离只有不到一米的时候反手抽出太刀瞬间就划过了这山贼的脖子。

    这愚蠢的山贼一点也没有防备,更因为酒精的关系让他的痛觉延缓了好多,甚至丧失,马涛这一刀干净利落,锋利的太刀又见血封喉,直接切开了山贼的气管与颈部的食道但是并没有割开主动脉。

    这一刀马涛是故意留手了的,所以在割开他的气管以后并没有去补刀,割开动脉确实是最快的杀招,但是动脉中高压的血管在切开的一瞬间会喷溅开来,如果溅到地面或者是自己的衣服上都是个麻烦事,这里距离酒吧的门口并不十分的远,人血的腥味是很有可能被其他人闻到的,在说如果被血液喷溅在自己的身上那接下来的行动就必须终止了。

    因为气管被割开,这个喝醉酒的山贼无法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伸手摸了摸自己有些漏凉气的脖子,在一看满手的鲜血好像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想挣扎,扑腾了好几下,脸色痛苦万分却说不出一句话,嘴角抽搐着,用最怨毒的目光看着屹立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依旧笑盈盈望着自己的这个年轻人,诅咒他不得好死,更不甘自己就这样默默无闻的死去,他想要拿身后的武器,希望有人能来救救自己,即便没有人能来救自己只要自己的枪一响,准叫这个混蛋命丧当场

    可惜啊,他的想法不会实现,马涛在发现他有这个企图的一瞬间再次挥刀,这一刀正中心脏,这个家伙总算是身体一挺,死翘翘了。

    抽出利刃看了看,钛合金刀确实是好刀,刀刃锋利,刀身还不沾一滴鲜血,依旧是那般的银亮。

    用刀触碰了两下这个山贼的尸体确认他真的死了马涛转回身看向躲藏在那的小金子挥了挥手说道:“过来搭把手把他抬到那边去”

    小金子一脸欣喜的跑了过来,两个人抬着这个山贼手和脚往栅栏外面的阴暗处走去。

    必须将尸体转移,否则有被人发现的可能,另一个原因就是死去的人全身的血液都不会再运转,根据物理定理,大部分的血液会从伤口处流出来,剩余的就会沉积在尸体接触地面的一部分组织上,一般在几个时辰之内就会形成黑紫色的血淤,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尸斑,这就是为什么一看到死人朝上的部分都是煞白煞白的,因为血液都在身下,向上的部分自然就是毫无血色的白。

    马涛考虑的原因是不移动尸体到较远的地方,一旦尸体血液流出血腥味会扩散的很快。

    两个人抬着这个山贼的尸体藏稳妥之后马涛将山贼的那把半自动步枪扔给了小金子。

    “这破玩应不能卡壳炸膛吧”

    小金子有些担忧的看着手中快磨秃噜皮了的枪托以及都已经上锈了的枪栓,很显然,这个山贼是一点也没保养过他的武器,能用就将就着用了。

    “先拿着吧,总比赤手空拳要强”

    谁叫这伙就这么一个武器嗯,将就着用吧,马涛安慰了小金子一句。

    “好吧”

    小金子无奈的妥协了。

    又盯着这具尸体看了看,马涛伸手拽下他的子弹袋,好家伙,里面就可怜兮兮的十几颗子弹以及三十多个G,这山贼得穷成什么样啊,不过用总比没有强,马涛将子弹袋也给了小金子。

    “这……”

    这小子是彻底的无语了。

    本来打算离开的,但是马涛在即将要走的时候忽然注意到这山贼的胳膊上绑着一条黑色的布条,犹豫了一下,马涛想将那块布条摘下来,可看到那上面已经沾染了鲜血就又放弃了。

    “咋了?”

    小金子问。

    “你说他为什么要在胳膊这么显眼的位置上绑上一根黑布条?”

    马涛看着山贼胳膊上的黑布问。

    “他……”

    小金子也看了一眼那块布条,见就是一块很普通的布料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但是下一秒他就想到了问题所在恍然大悟的道:“你说说……”

    “没错,这很有可能是他们的某种标记,简单又不起眼”

    马涛之所以能这么想主要是想到了以为在看电影的时候很多时候里面身穿相同衣服的两拨人大家大多都要区分开了,最简单最实用的办法自然就是在胳膊上绑上一些什么东西,这样就好区分了,山贼们都是一些不三不四的流氓团伙,而且数量不少,这帮家伙不一定人人都能记住所有山贼的样貌,除了关系要好的一些大多数都是脸生的,甭说他们,就是大一点的组织都不一定所有人都认识,这是人类圈子的问题,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交际圈,撑死了能认识他圈里的朋友,而这绑在胳膊上的黑布条很有可能就是山贼们区分彼此的信物,在加上口令相互配合,的确是一个十分稳妥的办法。

    “可是这东西都脏了……”

    小金子也发现了这块黑布条上面的血迹有些隔应的说道。

    “你身上的衣服有没有什么是黑布料的”

    山贼们肯定不会统一用一种材质的布料,但是黑色是肯定的,马涛想了一下,自己身上可没有一件衣服是黑色的便想到问问小金子身上有没有穿黑色的衣服。

    “黑色?”

    小金子摇了摇头不过这小子紧接着就是一笑,然后道:“黑色的布条还不好找么,这村里到处都是民房,找一件黑色衣服应该不难吧”

    马涛眼睛一亮,接着伸手拍了拍他肩膀,:“脑袋挺好使啊”

    “那当然”

    这小子一脸得意的甩了下脸。

    民宅周围到处都是,两人随便找了个屋子就进了去,在里面一通乱翻,很快找到了黑色布料的衣服,然后用手撕出了两条绑在了自己的胳膊上。

    “走吧”

    看了看已经绑紧的黑布条,马涛实意小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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