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三年有期徒刑-《读心律师》


    第(3/3)页

    李超条分缕析,将为何要减轻对姚莲花的处罚,为何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为宜详细地解说了一遍,理由充足、合情合法,说服力强大。

    姚莲花听了两眼泪汪汪,她以前还担心会判无期徒刑,再不济起码也要判上个十几年,等她服完刑出来,孩子们早也长大为人了,她根本就没有机会照顾孩子成长了。

    没想到李超竟然直接了当地提出三年有期徒刑,而且观点鲜明,论据充分,听得姚莲花心动了,如果真的只判三年,那真是太好了!这意味着她很快就能与孩子们团聚。

    姚莲花的家人听了李超富有感染力的辩论意见也是一脸的激动,他们真的希望苦命的姚莲花能少受点牢狱之灾,能早点放出来。

    旁听的众人都心悦诚服地点点头。李超说得有道理,这样的可怜人儿为了反抗暴力狂老公而杀人,对普通大众来说,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在他们朴素的是非正义观念中,判处姚莲花三年有期徒刑也是恰当的。

    善若之前在姚莲花描述自身遭受家暴的经历时痛哭失声,现在嗓子恢复了些,用手肘轻轻碰了碰李超的手背,低声沙哑地赞道:“李超,你辩论得太棒了!”

    李超笑着小声回应道:“咱们是一起准备好这些论点的,其中也有你的功劳!”

    两人甜蜜交流的时候,庭审在继续。审判长孟清歌对着姚莲花问道:“姚莲花本人有何辩论意见要发表吗?”

    姚莲花激动地答道:“就是李超律师说的这些。”

    审判长接着询问:“双方是否有新的辩论意见。”

    许玲思索了片刻,这个案子事实情况确实是叶添龙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人姚莲花的遭遇实在令人同情,许玲也不想在纠缠了,干脆利落地摇摇头答道:“没有。”

    既然许玲不愿再纠缠细枝末节,李超也干脆利落地回答没有。

    审判长接着挺直了身子,威严地说道:“双方没有新的辩论意见,法庭辩论到此结束。根据《华夏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姚莲花,你最后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未完待续。。)

    ps:祝大家周末愉快,看书爽歪歪!

    ...

    </br>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