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争财产的离婚案-《读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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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一脸自信地道,“按照《华夏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华夏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对于王海生转移财产的行为,我会立刻帮你申请财产保全,吴女士你不要担心。王海生已经转移走的存款,他如果不能说明合理用途,必须要拿出来的。至于股票转让款、公司也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我会申请法院对这些财产进行冻结。”
“甚至他转移财产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按照法律规定,蓄意转移财产者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说着,李超就开始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同时还写了份答辩状。
干练地做法赢得了吴丽华的满意,吴丽华在打印好的财产保全申请书和答辩状上边签名,边感谢地道:“李律师,这个官司你可要帮我好好打,王海生这样无耻,既然他要离婚,我也不愿和他过了,但我们这些年打拼下了上亿的家产,我可不能便宜了他和狐狸精。”
李超点点头表示理解,自信地笑道,“你放心,按照《华夏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这与他人**的……”
“王海生既然****、转移夫妻财产,那么我们提供他有过错的证据,到时他不仅财产要少分割,而且要赔偿你的损失。”
李超接着总结道:“因此,咱们接下来就做三件事,一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保全,阻止其转移财产并收集相关证据;二是对男下属做个调查笔录,证明你们清白;三是收集王海生****的证据,证明其对夫妻感情不忠以及对家庭不负责任。”
听着李超条理分明的话语,吴丽华露出了微笑,激励地道:“好,李律师你帮我好好办这个案子,我先给你100万,如果案子办好了,我拿到应得的财产,我再给你100万。”
100万,李超的心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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