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苏南星还想说什么,傅延州一双漂亮的眸子难得敛了强势,带着点期待看她。 “今天是我的生日,你连陪我吃顿饭都不肯吗?” 苏南星在那双眸子的注视下,稀里糊涂点了头。 傅延州心情更好。 于故在苏南星身后比了个大拇指。 傅延州得意地冲他抬了抬下巴。 针灸结束,苏南星被于故带着来到餐厅。 傅延州过了十分钟才过来。 苏南星抬眼去看,发现这骚包男人竟然去换衣服了! 明明之前还穿着黑色衬衣,这会儿换成了酒红色丝绸衬衣。 丝绸这种材质,身材不好的人穿上简直是灾难现场。 稍微有点赘肉,都能给你放大无数倍。 显然,傅延州是没有这种困扰的。 他身上哪里有赘肉。 体重还不达标呢。 但苏南星也没想到,可以有人把丝绸衬衣穿得这么漂亮。 酒红色也不是谁都能驾驭的。 何况还是个男人。 但傅延州本身就是冷白皮,穿这个颜色只会凸显他的优势。 更显得男人矜贵帅气。 五官轮廓深邃。 傅延州向来活得精致,就算之前没有讨好女人的经验,可这种事,他似乎有无师自通的天赋。 苏南星看到他胸口的东西,没忍住,噗嗤就笑了。 傅延州竟然把那支钢笔别在了衬衣装饰性的口袋上。 这种衬衣,观赏性十足,口袋的存在只是为了添加时尚元素。 哪里是可以别钢笔的地方。 再说了,现在这个年代,还有人把钢笔别在口袋上吗? “笑什么?” 傅延州坐在主位,唇角微微勾着,举手抬足之间绅士得体。 他亲自给苏南星盛了一碗汤。 苏南星道谢,这才说:“钢笔……还是拿下来吧。” “怎么,有法律规定,钢笔不可以放在这里吗?” “没有,就是……不太合适。” “没有不合适,我觉得挺合适的。” 特别是这个颜色的衣服,格外能凸显钢笔的存在。 毕竟,酒红色里,突兀地出现一抹黑色。 很显眼。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