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藏在骨子里的嗜血本性,在这一刻沸腾到极点。 他们杀光男人小孩,抢光米面肉菜,还要掠夺走能孕育生命的年轻女性。 刀起刀落间,祥和安宁的村落就此消失。 等郑如谦和汪小松赶到,杀戮已经接近尾声,四周一片寂静,唯独空气中飘着若有似无的腥气,有点像张姑姑杀鸡鸭时的味道,但更浓郁一些。 “都冒炊烟了,肉应该是熟的才对,怎么这个味。”汪小松嘀咕。 郑如谦没说话,只感觉到心脏怦怦乱跳,像是有什么让人不安的事情将要发生。 他迅速勒停马儿,正欲掉头离开,却为时已晚。 一位满身鲜血的鞑虏走出村口,手里还拽着把长发,长发那头是个被拖行的年轻女子,已经辨不出死活。 看到马车上的两人,他轻蔑地笑了,“送死,来了。” 说完,丢掉长发女人,翻身上马。 “走,走,走啊。”郑如谦疯了似的掉转缰绳,“快走,马儿,快走。” 理论上马车是跑不过马匹的,但这一刻,老马像通了灵性一样扭头狂奔,连带着车辕上的两人都跟着颠簸震荡,面色煞白。 鞑虏在后头追着,还饶有兴致地吹起口哨,像是在逗弄牲畜。 他知道的,马车上的这两个人跑不了。 马车里的东西,也会成为战利品。 “东家,东家都怪我。”汪小松逐渐崩溃,“早知道咱们继续走密林,咱们不来村落了啊,我们要是死了,妹妹得多伤心啊。” “姑娘还有其他哥哥,我妹妹可就我一个,我走了她可怎么活呀。” 说着,他放声大哭,连残雪打进嘴里也毫不在意。 哭声传到后头,马背上的鞑虏陡然大笑起来,像是嘲讽懦弱无能的大渝人,又像是讥笑被逗弄的两只猴。 “别哭了。”郑如谦大喝,“你不能死,我也不能死。” 妹妹是有五个哥哥,但每个哥哥的爱都不一样,每个哥哥都要呵护她,看着她幸福快乐地长大。 二哥还没有给妹妹买镶了东珠的绣鞋,也没有把运输线路铺满整个大渝王朝,更没有赚到足够满意的金钱。 他怎么能死呢。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