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 墨染长歌(五)-《冰凰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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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够惨的。”

    一边着,一边往土屋里走,一进去宫欢就被一片炽烈的红色夺走的全部的视线。不大的土屋,愣是因为过年被弄成了成亲新房的模样。

    短暂的失神之后,宫欢飞快的调整好了情绪,恢复一如往日的清冷,在墨英华的帮助下认识了烈清歌。

    对于墨英华带来的老朋友是大名鼎鼎的凌霞宫祭司,杀神宫欢,落魄悲催的穷鬼烈清歌表示自己受到了一万点惊吓暴击。

    凌霞宫这个门派虽然比起江湖上那些传承已久的世家顶多算是个襁褓婴儿,不过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一件事,就是这个门派惹不起。

    宫主宫凌,年纪就比那些老牌世家的老一辈狐狸们都狡猾。明枪暗箭,阴谋阳谋,他都能游刃有余地处理好,如履薄冰也都能化险为夷,一步一步的让凌霞宫有了现在的地位。

    而且只有少部分曾经想过用暗杀的方法除掉他的人才清楚,宫凌的武功当世几乎无人能及,哪怕是当年的南宫世家尚存,恐怕也没有能够与之匹敌之人。他的武功增长速度惊人,如果第一次雷霆一击都没能成功,那么到了未来就更不可能有成功杀掉他的一。

    宫凌固然可怕,然而凌霞宫真正能有今的地位,功劳最大的应当是隐没于黑暗之中的祭司,江湖上最优秀的杀手,被赠以杀神之称的宫欢。

    如果宫凌是被众人注视着的璀璨星辰,那宫欢就是隐没在尘土与血腥之后的黑洞,只闻其名不见其人,常年行走于北蛮的土地上,无情的收割着人命。

    对于大部分江湖人来,这个和宫凌同龄的年轻女子是一个比地狱还要可怕的存在。所以烈清歌实在无法相信面前这个面容清丽、和墨英华拌嘴的女子就是江湖上最可怕的暗夜杀手。

    所以,烈清歌僵硬着转动脖子,以雷劈了一样的表情看向墨英华,问了一个略微跑偏的问题:“宫欢祭司,吃饭就这德行啊。”

    狼吞虎咽扫荡着久违的饺子的宫欢闻言抬头看了烈清歌一下,鉴于此人经历着实悲催,又是墨英华的朋友,宫欢难得大度的不去计较,暂时停下了吃东西的动作,咽下口中的食物,给出了一个非常中肯的评价。

    “味道不错,手艺值得称赞。”

    墨英华:……挺好的话,欢欢你用这么一副大义凛然的表情怎么就这么诡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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