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灭杀!-《东皇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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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女友艾丽丝劈腿了,二人劳燕分飞,情人最终难免沦为朋友,不,是最熟悉的陌生人,老死不相往来。

    曹尼玛没精打采,开着一台敞篷的二手面包车就出发了,车子是自己改造的,非常的“洋气”。

    天刚破晓,虽然是夏季,但早上气温还是有点冷,凉飕飕的风袭来,令曹尼玛起一身鸡皮疙瘩。

    “唉,我竟然梦到艾丽丝是变性人,真扯蛋!”一路上曹尼玛摇头晃脑,那个梦实在太滑稽。

    早市,城管还未上班,是钻空子的好时候,像曹尼玛这样的穷屌丝,又是没爹妈疼的孤儿,摊位费都得躲。

    而在天蒙蒙亮的时候,路上车辆很少,占道经营也无大碍。

    但是能早起买地摊货的顾客,绝大部分是老太婆,而且是家庭不富裕的老太婆,爱挑三拣四又爱讨价还价,故而这种小本生意想赚大钱是不可能的。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厂家直销,刚出的新货,竹棉保鲜袜十块钱八双,各大名牌的都有,丝袜五块钱六双,毛片十块钱一斤……”曹尼玛大声吆喝,喇叭都没有。

    然后头顶上方的大楼下起了菜叶雨,全砸在了曹尼玛的摊位上,命中率相当高。

    “娘唉~这个神经病又来了,大清早的让不让人睡觉了,我还要上班呢,没休息好怎么行!”怨声四起,附近居民都早已怕了曹尼玛。

    因为他是唯一大吼大叫的,别人都不叫卖,因为都是摆地摊当副业的主,不差钱。

    “命苦啊,这年头做点小买卖容易吗,不吆喝嘛没生意,吆喝嘛又扰民,要不是老子荣辱观强,早做鸭去了!”曹尼玛很憋屈,从来都以为自己会出人头地,可现实偏偏如此残酷。

    想他八岁就在外流浪,靠自己活了下来,并且由于赶上好时代,读书不用学费,所以认识几个大字,精通二位数以内加减乘除,不算彻彻底底的文盲。

    可是如曹尼玛这般低学历的人不少,初中毕业出来的打工的何止千万,偏偏就他活的像个鬼。

    同样是九年义务教育,为什么别人就那么优秀?曹尼玛淡淡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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