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虹月求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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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沙沙……

    晚风渐起,吹动树梢沙沙作响,枝条摇曳,却吹不动少年浸血的衣衫,眉宇不变。

    凝望身前跪拜在地,浑身泥泞的老徐,江鹤心情复杂。

    某种程度上来讲,老徐几乎是他穿越此界至今,接触最多的人了!

    连他那个名义上的弟弟江牙,都不如对方与自己相处的久。

    不论风吹雨打、天寒地冻、夏日酷暑,自己在高脚楼内从未少过一顿吃食,菜汤亦从未凉过,可称得上一句劳苦功高。

    或许这其中有刻意讨好自己,意图借求权势,狐假虎威,却不能否认对方所做出的付出。

    他并非是一个单纯看结果,而枉顾其过程中的付出的人。

    前世如此,今生亦如此。

    结果,能体现一个人的能力,做与不做与好好做,能说明一个人的态度。

    但就是这么一个任劳任怨、不辞辛劳的人,第一次正式向他提出请求,按理说江鹤应当答应。

    这源于前世人情社会熏陶。

    别人为你做了那么多,你答案别人一個请求,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但恰恰就是这个请求,令江鹤陷入沉思。

    在凡人眼中,村落随时会被狼群冲击,极度不安全,能进到山寨绝对是上佳之选。

    可惜,即便这场三年一度的狼潮日趋临近,整个青茅山,除了方源和知晓原著的他以外,没人会料想到接下来的狼潮将会多么的惨烈。

    那怕是有蛊师把守的古月山寨,也难逃被攻破的命运。

    因此,进了山寨不能算作彻底的安全,顶多就是安全一阵。

    即便不被闯入山寨的电狼叼走,之后也势必会成为填堵防线,为家族争取时间的弃子,最终都将化作千里冰川中的一部分。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凡人嘛,就像林间的杂草一样,只需大树们赐予少许阳光,遗留出几滴雨水,便足已令它们感恩戴德,舍命疯长。

    随便割掉一茬,等到了春天,就又会从土里重新长出来,永远不用愁!

    这种有悖于于前世人人平等的世界观,才是蛊界的普世价值论。

    江鹤自己不是圣母,不至于同情心泛滥,也没有那么正直。

    在危难面前,他同样会与大多数人一样,首先考虑自己的利益与安全。

    若有余力,不妨捞两个对己有益、相熟的人。

    拯救世界,播撒爱与和平的事情,还是交给别人去办吧!

    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那是谬赞和抬举他了,就前世公司职场上,照样在人背后捅过刀子。

    但他不觉得自己是个坏人,那些真正作奸犯科的事,前世他从未逾越过,却也曾给需要帮助的人搭一把手。

    前世浸泡在社会的染缸里,逐渐洗去他原本的颜色,与世俗相融,泯然众人矣。

    白不白,黑不黑,终得一身灰……

    “……大人。”

    老徐干涩唇间翕动,哆哆嗦嗦地吐出两个字,浑浊的眼眸早已湿润,洒进徐徐月光的瞳窗,昂扬仰望身前被阴暗笼罩,看不清五官面容的人影。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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