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朱元璋的血脉传承-《大明皇长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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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者偿命,这是大明律法。

    但现在的大明,对于女子贞节这块,也是高度的重视和提倡。

    李氏虽然杀了人,但是却很符合大明现在的国情。

    现如今,大明推行的思想,是以儒家思想为主流。

    儒家经典《礼记》说,“父之仇,弗与共戴天”,这就是“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的由来。

    《礼记·檀弓》还记载: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孔子的意思就是说:如果身负父母的血海深仇,誓不与仇人共处苍天之下。不要做官,睡草垫枕盾牌,等着报仇。

    如果在公共场所遇见仇人,也不用回家拿兵器了,直接冲上去开干就是。

    而现在李氏的为夫报仇,显然也是符合儒家的主流思想。

    这样类似的案例,在唐朝武则天时期,曾经出现过一次,武则天的定夺,先是赦免了当事人,而后又因为其他官员的上奏,说其触犯了王法,便又将其赐死。

    同样的难题,放在了朱元璋的身上。

    大明可没有后世劳改的概念,也不存在坐牢的刑罚。

    像是那种牢狱之灾,坐牢数年,甚至是数十年,那并不叫刑罚,而是叫作待审。

    也就是目前这个案子,暂时不好判,当事人就在牢里等着吧。

    至于等多久,这就看案子的案情什么时候清晰了,真相大白了,再来决定是判怎样的刑罚。

    古代刑律对于蹲牢房的时间并没有一个严格的规定,有些得罪人的倒霉蛋,可能就会在牢里蹲一辈子,而他们坐牢的理由其实就是待审,不审不判就永远是待审状态。

    对于李氏这样的妇人,判案确实很棘手。

    符合她的刑罚,要么就是无罪释放,要么就是流放或赐死。

    各中的重点就在于情和法之间的分寸把握。

    李氏杀子,是因为对丈夫的深爱,已经凌驾到了母爱之上。

    这样坚贞的情感,显然引起了朱元璋的共鸣,当初的大妹子为了他,何尝不是连自身都不顾了。

    在听到这个案子的时候,朱元璋就不由想起了曾经,那个最关键的时候。

    是朱元璋在加入起义军后,遇到的生死危机。

    那是朱元璋受到猜忌被关押,连吃食都是问题的时候,是马皇后忍受饥饿,节食给朱元璋吃,得以存活。

    而后更是为了一口吃的,去厨房帮忙,趁人不备她将一张刚刚出锅的烙饼贴在胸口,用衣襟掩饰起来,并带给了朱元璋。

    当她从胸前取下这块烙饼的时候,已经是被烫出了一个焦疤。

    彼时李氏的情感,虽有些扭曲,但对丈夫的这种爱,得到了朱元璋认同。

    最后,朱元璋赦免了李氏的罪过。

    早朝过后,华盖殿中。

    朱元璋对朱英问道:“大孙,是否认为刚才的案子,咱的定夺,有些使得大明律法的威严,受到了侵犯。”

    在这个问题上,朱英确实不知道,该是如何回答。

    朱元璋显然也没有追根问底的意思,而是说道。

    “前唐时期,武则天碰到这样的案子,于官员劝说下,最后还是将其赐死,而今日早朝,咱将其无罪释放,却无官员上奏。”

    “大孙莫非以为,朝中的大臣们,是不知道前唐时期,武则天定案的典故吗。”

    “不,恰恰相反,朝中的大臣们,至少有过半都读过,然而在今日,却无人提起这个事情。”

    “大孙,你可知道是为什么嘛?”

    朱英轻轻摇头。

    朱元璋缓缓说道:“因为咱是皇帝,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大明的律法,是咱定下的,是为了体现咱的意志。”

    “大臣们知道这个典故,却不敢提,是因为他们知道,咱也读过这个典故。却还是将其赦免了。”

    “咱赦免了李氏,看似大明的律法受到了侵犯,然而终其缘故,终究是咱的定夺。”

    “能够赦免李氏者,也唯有咱,除了咱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这个权力。”

    “大孙可是明白了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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