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小姨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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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卷毛狗!”(哈哈!一旁的听众们哄笑起来。从此,“卷毛狗”这个雅号就伴随了林亮的一生。)

    萧叔叔在农x师的时候,和林家是邻居,两家当年是十分的要好,林亮和萧琳儿,也是从小的玩伴(就像是我和老宋家闺女,咳咳)。在林亮四五岁的时候,萧叔叔调到自治区工作,从此两家才渐渐疏远。这次,萧叔叔再次回到农x师,已经早已是物是人非,当年自己离开是工作调离,而今回到故地,是自治区领导来农x师寻访故友!

    哇!这小子,竟有一个官二代的,那啥,从小玩到大的女玩伴,哦,对!是青梅竹马!

    “从此,萧琳儿便成为了林家的常客,只要是周末,萧琳儿准来我们家。即便是从乌鲁木齐到我们家,有一百五十多公里,每次她都是周五傍晚乘火车来,周日傍晚乘火车回乌鲁木齐。我们在一块写作业,温习功课……”

    “哇,好浪漫呀!”周围的听众一片花痴状……

    “喂喂!我可是把萧琳儿当成,怎么说呢?妹妹?不对,应该是哥们儿,对,就是哥们儿!只不过,我爸妈好像很喜欢她,她也确实是很讨我父母的喜欢。更重要的是,在她父亲的亲自关照下,我父亲工作调动的事情,很快就有了着落!更为关键的是,据我父亲说,萧琳儿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咦!我好像有些明白了,美丽的女孩子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而男孩子却喜欢上别人!但是,女孩子在关键的事件上又帮了男孩假的大忙,而且女孩子的家庭对男孩子的家庭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于是……很狗血的剧情,难道不是吗?”我说道。

    “是很狗血。但是,生活不就是由这些狗血的大大小小的事件所组成的吗?不狗血,我会遇到你这个家伙,会同你成为“三同好友”?不狗血,我们会喜欢上同一个女生?由此可见,生活本身就是一出狗血的活剧……”

    “得,我的大哲学家,请您继续说吧,否则读者大大们可等不及了!”

    “就这样,我们全家就回到了老家,父亲调到清河农场工作,我也就转学到清河农场中学上学。我记得,那是一个明媚的下午……”

    “切!说重点!”大家抗议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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