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大日雷行剑诀-《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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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三总管!”
许飞和李在阳握着银票,拱手行礼后,便兴冲冲的赶往集市。
凤凰山脉占地数百亩,这也只是姬凤颜一位核心弟子的道场,而整个太上九天宫一共有上百位核心弟子,这还不算上门内长老,这么多修行者开辟了数百处道场,幅员辽阔,疆域极广。
有人的地方就有集市,奴仆有奴仆逛的集市,多是世俗之物。
太上九天宫弟子则有专属的交易场所,听说还有法宝售卖,不过那等地方就不是他们这些下人能够进去得了。
就算托关系进去了,只有八百两的陈长安,又买得起什么?
好在这八百两用来购买凡俗之中的上等佩剑,却是绰绰有余。
看着许飞和李在阳离去的背影,陈长安走进里屋,从怀中百宝囊内掏出《大日雷行剑诀》,心脏狂跳不止,满脸热切。
其实在挑选功法时,他陈长安一眼就相中了《大日雷行剑诀》,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就好像是对剑发自内心的狂热与偏爱。
但陈长安还是在第一时间摒弃《大日雷行剑诀》,转而选择《翻天大手印》和《八荒烈焰掌》。
你要问他陈长安为何?
是不喜欢剑道?
是在大小姐面前藏拙??
当然不是!!
原因只有一个,他陈长安尚未跨入灵境,买不起剑类法宝。
《大日雷行剑诀》是大小姐专门挑选出来的剑类功法,威力自不用说,但若没有剑类法宝加持,又怎能发挥其全部实力?!
而《翻天大手印》和《八荒烈焰掌》则不同,有手就行!
经过深思熟虑,在未跨入灵境之前,想尽可能的提高自己的战斗力,不需要借助法宝便可施展的《翻天大手印》和《八荒烈焰掌》才是上上之选。
但大小姐可不这么想,因为对富可敌国的大小姐来说,她压根就没考虑过陈长安买不起剑类法宝这等小事。
当然,陈长安也可以开口向大小姐讨要一柄飞剑类的法宝,他相信自己开口,大小姐大概率会赏给他。
但若非必要关头,他陈长安不想开这个口。
要问原因,兴许是那可怜的自尊心在作祟吧......
“即便是凡俗中的刀剑,也同样是能杀人饮血的利刃,只要我将这《大日雷行剑诀》参悟,实力大涨,想得到一柄飞剑类的法宝,并非不可能!”
红日西坠,天气渐晚,这时候去找绿珠儿肯定不合适,陈长安翻开手中的《大日雷行剑诀》,打算先好好修炼一番,提升提升实力。
“大小姐如此坚持的让我选这本《大日雷行剑诀》,定是有什么深意。”
他陈长安倒要看看自己与这剑道,有几分契合?!
翻开书卷,一行行大字遁入眼帘。
总纲:
“《大日雷行剑诀》可吸纳天地雷系灵力入己身,集淬体、身法、攻击和防御于一体。”
“炼至大成之境,可身化雷霆,拥有极致速度。”
“更可一剑引动九霄神雷降世,斩灭一切生机,毁灭所有!净化世间一切污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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