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愛爾蘭人墨菲,男,36歲,職業:苦工加流氓。 他的祖祖輩輩在英國地位低下,飽受平窮、饑餓,于是到了他的父親這一輩,一咬牙賣掉了所有的家產,遠渡重洋來到了美國。 在美國,他們一家還是很窮,老墨菲在紐約靠賣苦力為生,于是他再一咬牙,加入了西進運動的行列。 恰逢彼時,丹佛發現了金礦,于是他們在丹佛定居了下來。 和其他的幸運兒不一樣,老墨菲并沒有找到太多的金子,反而死在了山里,而他的兒子,由于從小缺少良好的教育,成了丹佛愛爾蘭街遠近聞名的流氓。 不過在混流氓圈這方面,小墨菲顯現出他得天獨厚的天賦,很快混成了頭頭。 此刻的他,正在冶金廠的后院里,聚集了一幫手下。 “明天議員演講的時候,你們只管跟著吆喝就行,然后,中午,記著,中午,和去年一樣,一起沖進唐人街,給我狠狠地給那幫還敢回來的黃皮佬一點教訓,搶到的,都歸你們。” 吃到了甜頭的流氓們紛紛點頭,去年的那件事兒,原以為要進去蹲個一段時間,結果反而是那幫華人被逮進去關了三天。美其名曰保護他們的安全。 墨菲吩咐完之后,雙手插著口袋,吹著口哨,走出了冶金廠。 這一切對他來說輕車熟路,最關鍵的,他又要有錢了。 他看了一眼天色,自己的那個姘頭應該還沒開始接客,等會兒要讓她爽一爽。 他按照之前的約定,穿過兩條街,回到了自己住的那個街區。 在街角處的陰影處,他看見了那個帶圓頂禮貌的男人,男人看見他,直接轉身走進了巷子。 左右看了一下沒有熟人之后,他也低下了頭,加快步伐跟了過去。 男人把他帶到了一處僻靜的地方,他從衣服里掏出一個袋子,丟給了墨菲。 “事情就安排好了吧?”男人問道,他摘下帽子撓了撓自己的頭發,這個男人正是鷹鉤鼻子林奇在辦事處遇到的平克頓偵探——丹尼爾。 “一切ok了。”墨菲把紙袋子的口打開,向里面看了一下,又舔著嘴唇把手伸了進去。摸了一下,嘿嘿地笑了起來。 丹尼爾一臉嫌棄地看著他,覺得自己天天要跟這種人打交道,實在是不太體面。 可隨后,他發現一把槍,抵住了他的腰,而墨菲的笑容,也變為了驚恐,因為他的腰,也被槍頂住了。 “啪,啪……”一個帶著牛仔帽的人拍著巴掌從巷口拐了出來。他的臉隱藏在帽檐的陰影之下,可他的聲音,卻透露出絲絲地寒意。 “做得一手好交易。”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