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三章 今非比昔-《错嫁甜婚总裁的契约妻淇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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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子坤一帮人走后。

    秦明泽捡起地上的眼镜,还给丰灵。

    难得丰灵没有第一时间就逃走,她低着头戴上眼镜,盯着秦明泽脚下的鞋子。

    然后说了句,“谢谢。”

    秦明泽笑了笑,“帮你这么大的忙,一句谢谢就完了?哈,说你不懂礼貌,你还真是不懂礼貌?”

    “还有,说话的时候,不看着对方,是一种不尊重,懂吗?你父母没教过你?”

    丰灵迟疑了一下。

    像是纠结许久,最后她缓缓抬起头,看向秦明泽。

    其实她认出他了,上次在公交车上扶了她的男人。虽然他今天穿着不同的鞋子,但是他身上有种独特的气息,像是某种草的清香味道,闻过便不会忘。

    不是第一次看清眼前男人的容貌。

    她虽然含着怯怯的表情,但并没有上次那样害怕。她极力控制着自己的颤抖。

    正式地对他,再次说了句,“谢谢你。”

    眼前的男人,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书上有句话,貌若潘安。她觉得可能潘安也没有眼前的男人生得好看。

    她虽然极少看男生的长相,但是杂志上,海报上,还是见过的。

    只看了他一眼,她又飞快地低下头。

    然后,她从书包里,找出一支钢笔,递给秦明泽。

    “这个送给你。”

    她想说,表示谢意,或者谢谢你救了我。可是她觉得今天开口说了太多话,打破了她平时的规则。

    所以,她没有继续说。

    拿起自己的东西,匆匆从他身旁经过。直奔学校。

    她越走越快,到最后几乎小跑步。身影逐渐消失在校园里。

    秦泽明怔愣地看着手中的钢笔。她竟然送了他一支钢笔?他救了她,她送一支钢笔打发他?他简直哭笑不得。

    他是谁?t国统帅,他会缺一支钢笔吗?

    他抬手就想丢掉,可握住钢笔的手,最终没有松开。

    展开手掌,他仔细看了看。

    倒是一支名牌钢笔,看起来是新的,或者是她保养的很好,也许是她珍藏的东西,k金笔尖,笔帽上镶嵌着一颗蓝宝石。

    算了,暂且收下。

    秦明泽将笔收入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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