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君主制-《澳洲崛起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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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现在短暂商议一下吧。各位对于咱们的宪法有什么好的提议吗?”阿瑟略有深意的笑着询问道。

    说到宪法,英国算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国家。和其他明确有宪法制度的国家不同,英国并未有书面上的明确宪法,而是由成文法,习惯法和惯例组成的体系。

    这也导致了英国君主在形式上上拥有大量的权利,包括任免所有官员,殖民地总督,主教和教会高级神职人员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

    但在实际上,这些权利中的很大一部分被移交到了内阁,英国君主的权力受到了严重的限制。

    但又不能否认,如果英国君主在掌握大量话语权的情况下,确实又能很轻松的使用这些形式上的权力。

    就拿现任英国君主维多利亚女王来说,如果维多利亚女王想要任免大英帝国任何一位官员的话,英国政坛基本不会反驳。

    但如果是爱德华王储上位以后,他想要很快的任免重要官员的话,就得看看议会的弹劾诛不诛心了。

    “殿下,我觉得我们的第一部宪法首先要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职责划分,以及明确我们国家的体制和制度。出于对您的尊重,您的权利也需要有详细的说明。”埃文总理略带恭敬的笑着说道。

    虽然埃文总理说得很好,明确阿瑟的权利是出于对阿瑟的尊重。

    但实际上谁都明白,一个君主的权力一旦被明确,实际上也就代表着这个君主的权力遭到了限制。

    毕竟宪法上有的权利才是合法的,宪法上没有的权利不就成了非法了吗?

    “我觉得拥有明确宪法的德国体制就很不错,澳大利亚也适合建成一个二元君主制的公国。”阿瑟笑着说道:“下议院负责立法,选举,上议院负责监督和罢免官员以及审核下议院通过的法律和选举结果。下议院向选民负责,上议院向我负责。同时,澳大利亚的统治者,也就是我,拥有上下议院的所有权力,并拥有随时解散内阁和上下议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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