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第二天陳巖剛到單位,就接到了李淑婷的電話。 李淑婷慌亂的說,剛剛狗主人找到了她,威脅說已經知道常世光是公務員,如果不賠錢,就把常世光藥死狗的事捅到報社去,問陳巖該怎么辦。 陳巖安慰李淑婷不要著急,說他已經在托人辦常世光的事。 掛了李淑婷的電話,陳巖很想給杜莎莎打電話問問進展,可思索再三還是覺得再等等比較好。 下午臨近下班,杜莎莎的電話終于來了。 杜莎莎說,她聯系到了橋西區派出所的大隊長晚上一起吃飯,問陳巖要不要一起去。 陳巖爽快的答應,然后給李淑婷回了一個電話,李淑婷問用不用自己也去,陳巖說不用,讓她等自己電話就行。 李淑婷很信任陳巖,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他身上,說晚上該花錢就花,花了多少跟她說一聲就行。 陳巖給薛立人打了聲招呼,提前離開了單位,然后再單位門口買了兩條好煙,就趕往了晚上吃飯的飯店。 到了飯店,陳巖先定了一個包房,然后把包房號發給了杜莎莎。 大約晚上七點左右,杜莎莎帶著兩個身穿便衣的警察來到了飯店,簡單寒暄后大家落座,杜莎莎給他們互相做了介紹。 兩個警察一個姓李,一個姓馮,分別是橋西區派出所的大隊長和副隊長,因為有杜莎莎這層關系,兩個警察很給陳巖面子。 酒菜上了桌,陳巖開始給兩位隊長敬酒,并詢問常世光的事嚴不嚴重,該如何解決。 李隊長介紹說,常世光的事往大了說是屬于刑事案件,是投毒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往小了說就是簡單的民事糾紛,只要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就可以從寬處理,酌情處罰。 陳巖說:“我們也想跟狗主人私了,可對方張嘴就要十萬塊錢。” 杜莎莎說:“不是五萬嗎,怎么又成十萬了?” “今天早上,狗主人找到了常世光妻子,說已經知道了常世光是公務員,所以就漲價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