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小姑娘眼巴巴瞅著廖律師,他當然有感覺呀。 廖律師抬頭看聞櫻,還是那句話,這是個學法的苗子。 當然,聞櫻已經報考了震旦大學念金融,眼下都要開學了,再說拐去學法啥的也不合適。 不過廖律師一直覺得,哪怕不當律師,不從事相關職業,普通人能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識總不會有錯的。 知法而不犯法,知法而約束自身,知法而心生敬畏。 像龐老板就是反面例子。 龐老板,大概都不知道有“重婚罪”。 就算知道,龐老板認識的很多朋友都養情人有私生子,沒見誰因為“重婚罪”坐過牢,龐老板自然覺得無所謂。 龐老板可能還會想,他又沒有同時和兩個女人領結婚證,算什么重婚罪嘛! 龐老板,也沒有夫妻共同財產的意識。 誰是掙錢的,誰就說了算。 龐老板的想法就是這么樸素又老舊。 夫妻共同財產是什么? 不上班的家庭主婦,這么多年全靠龐老板養,現在龐老板要另娶他人,能給家里的黃臉婆一套小房子和100萬現金已經足夠大方了。 把龐老板惹毛了,可以把黃臉婆的生活費斷了,看誰拖得過誰。 廖律師大概復盤了一下龐老板的心路歷程,合上了手里的資料:“這個龐老板還挺有意思,活在新時代過得像舊地主,你別看他對老婆和兒子差,他對情婦和私生子也沒有多好。平時的物質生活他偏向情婦和兩個私生子,可我仔細一查,龐老板從來不會給情婦和私生子特別大筆的支出。” 沒有送過特別值錢的不動產。 沒有送過股份。 情婦確實是吃穿用度都好,但也僅限是吃穿用度了。 最大筆的支出,大概就是私生子在國外留學的花銷——聽說私生子在國外住豪宅開豪車,車子在國外根本不值多少錢,豪宅確實是買的,卻也是登記在龐老板名下。 聞櫻聽得目瞪口呆,半晌后才笑了:“龐老板真是個好人啊!” 廖律師忍不住也笑。 “是啊,龐老板是個好人。” 作為丈夫,龐老板是個渣渣。 作為原配的代理律師,廖律師不給龐老板發個“好人獎”實在說不過去。 如果每個被告都像龐老板這樣配合,律師得省多少功夫? 沒錯,連聞櫻都高看龐老板了,她以為龐老板會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沒想到龐老板是個如假包換的守財奴,人家坦坦然然把家庭所有財產都放在自己名下,既舍不得給老婆和龐敬龍,也不見得會給情婦和私生子。 是了。 上輩子龐敬龍把后媽殺了,龐老板又娶了第三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