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那是趙棟想給聞櫻添亂子,才幫忙聯系的,自從一審判決后,韓琴丟了主編之位,趙棟就撒手不管了。 人家堂堂一個僑商,和一個雜志校對編輯來往,豈不是自降身份! 勢利眼的不僅是趙棟,韓琴沒了主編職務,多年經營的人脈毀于一旦,韓琴此時再想請熊律師,對方早被韓琴弄得寒了心,對韓琴避而不見。 小鯢告上法庭的不止是韓琴,還有雜志社,看著韓琴像沒頭蒼蠅般亂轉,最后還是雜志社出面請了當地有名的律師幫忙辯護。 這一案子里,那名行賄小鯢的雜志簽約作者是關鍵人證,人證出了問題,整個證據鏈都要塌掉。 簽約作者成了重中之重。 律師問韓琴情況,韓琴面無表情:“是雜志重點培養的作者,她知道在法庭上怎么說!” 這是給作者許諾了利益? 律師覺得還不夠。 口頭許諾,作者未必會深信。 如果真的萬無一失,倪思思就不會和韓琴、雜志社打官司了。 “不要讓人證成為第二個倪思思。” 律師是不會教唆韓琴收買證人做偽證的,但韓琴自己聽懂了潛臺詞。 韓琴手里還捏著一筆積蓄……這錢終歸要花出去買平安啊! 開庭那日,秋雨綿綿。 小鯢與鄭致和見到了韓琴請來的人證。 這個女作者比聞櫻年紀大,已經結婚生子了,也是愛好文學的女青年,《愛格》沒創刊前就在給其他雜志寫稿,屬于一些讀者會比較眼熟筆名,但又對其作品印象不深那種。 要說成功,肯定不如聞櫻成功,倒不是文筆不好,是天賦沒那么高,又缺了點運氣,沒能一鳴驚人,慢慢淪為了平庸。 但雜志,或說整個文學界,更多還是這樣的腰部甚至底層作者在支撐者,小鯢覺得這個作者寫稿時勤奮踏實,大家成了朋友,才會互寄禮物。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