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偷槍-《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獵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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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人家下的套子了吧。”王強搖了搖頭,也是不相信趙軍能自己圍獵野豬,“以后別干這事了,等過一陣子,老舅領你上山打溜兒去。”
打溜兒,就是打溜圍,這與打狗圍不同。
打溜圍顧名思義,就是溜達著打獵,不用獵狗,只靠獵人辨認獵物足跡,悄悄地尋找獵物,在不驚動獵物的情況下,開槍將其擊斃。
這難度可比打狗圍大多了,因為人找尋獵物只能眼睛,遠不如獵狗好使。
但在前世,趙軍打溜圍也是一把好手,但這些都不是關鍵,關鍵的是老舅有獵槍啊。
此時王強還不知道趙軍在琢磨自己的獵槍,只道:“行啦,肉你拿回家吃去吧,我去王田他姥家一趟。”
王田,就是趙軍的小表弟。
看此情況老舅是要去接媳婦啊,想想也是,老舅又饞又懶還不會做飯,沒了舅媽在家,吃個熱乎飯都是問題。
“老舅,老舅。”眼看王強就要這么走,趙軍急忙伸手把他拽住,對王強說道:“你去也不能空手去啊,正好把這野豬肉給我趙姥拿去。”
王強一怔,想想也是,自己去丈母娘接媳婦,總空手去也不好。當即便不再和趙軍客氣,直接把裝著野豬肉的袋子接了過來,“那行,那我走了啊。”
“慢點哈!”趙軍看著王強走遠,并沒有按原路回家,而是繼續奔王強家走去。
要知道,依王強的性子,這可不是第一次把趙玲給氣回娘家了。
這么多年下來,趙軍都總結出來規律了,自己這個老舅是離不開他媳婦的。
這不,趙玲前腳走,王強后腳就得去接。
而這一接,最少是三天。
因為趙玲娘家離著永安屯將近四十里地,這一去一回也不容易,既然去了,怎么也得在娘家多待幾天啊。
而這幾天,不正是趙軍的機會么?
前世自98年收槍,到如今趙軍已經20多年沒打過槍了。
后世人都說沒有男人不愛車,可又有哪個男人不愛槍呢?只不過是摸不著罷了。
趙軍快步來在王強家,手從門上探入,往門邊墻上一摸,一把鑰匙入手,隨即就開了門。
不要奇怪,這種事在農村很常見,家家就一把鑰匙。
從一天早起來,一家人有上班的,有上學的,干什么的都有,可就一把鑰匙怎么辦啊?
先回家的沒鑰匙開門,總不能在一直外面等著吧。夏天還好說,那冬天零下二、三十度可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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