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槍不行 狗到手-《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獵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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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飯桌上,當聽趙軍開口說要借這把56式半自動步槍,拿回家去玩幾天時,在他左右的婆媳二人雙雙臉色一沉。

    趙春把手中筷子往飯桌上一撂,開口就問:“軍,你要干啥啊?”

    趙軍面不改色,笑道:“我就借著玩幾天,玩完了就給大爺、大娘送回來。”說著,趙軍又把目光轉向了胡三妹。

    要說這老周家,從趙軍的姐夫周建國開始往上數,都不是一般的人物。

    周春明自然是不用多說,而周建國的爺爺,那可是參加過兩萬五千里征程的老戰士,思想相當的過硬。

    后來老爺子機緣巧合之下,帶著家小來到這邊安家落戶,他為自己兒子選了個目不識丁的農家丫頭當媳婦。

    而這個當年的農家丫頭,就是胡三妹。

    按老爺子的話說,取妻當取賢。

    所以啊,別看胡三妹是個農村婦女,可就連趙軍都知道,自己大姐的這位婆婆那是特別的明事理。

    前世趙春嫁來周家,從進門那天開始,一直到老太太過世,婆媳倆從來就沒紅過臉。

    不光如此,這胡三妹辦事還敞亮,平日里勤儉持家,但只要有客人登門,家里有什么好吃的,胡三妹都讓客人敞開了吃。

    趙軍記著上一世,不管是他,還是他的兩個妹妹,每次來永勝屯看大姐,胡三妹都不讓他們空著手回家。

    所以,在趙軍看來,這56式半自動也就是公家之物。否則的話,以胡三妹的性格,自己借走個三年五載都不成問題。

    但趙軍卻是忘了,槍乃兇器。

    他知道自己是重生者,槍法如神。

    可趙春跟胡三妹不知道呀。

    你是成年了,但二十歲的大小伙子,做事哪有穩當的?

    拿著槍,打著人了怎么辦?

    不打別人,傷了自己又怎么辦?

    這不光是作為親姐姐的趙春擔心,就是胡三妹也怕趙軍拿了槍再出什么事情。

    不說別的,這趙軍是她兒媳婦的親弟弟,這槍是從她們周家借走的,要是因為這槍出了什么事,周家能不落埋怨么?

    “吃飯,吃飯,別說沒用的。”趙春推了趙軍胳膊肘一下,沒好氣地對他說了兩句。見趙軍不動,趙春怒道:“我跟你說,你可別惹我生氣啊。”

    “吃,吃。”趙軍知道這槍是借不走了,但他也不能和大姐置氣,當先伸筷子夾起一條炸細鱗魚,放在了胡三妹的碗旁。

    趙軍笑道:“我大娘炸的魚,一看就好吃。”說完,又夾起一條給了趙春,“大姐別生氣,我不借了還不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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