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一世梟龍江志浩鐘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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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志浩哪里不明白門面的好處,但他囊中羞澀,連這個攤位都是一百塊一天臨時租的。
再說了,他也沒打算把水果撈生意做太久,等周圍的競爭者大量出現,就要撤了。
把攤子收拾干凈后,江志浩離開了步行街。
三個小時,賺了兩千多塊,以普通人的角度來看,已經算得上暴利了。
心滿意足的回到家門口,剛打開門,江志浩就看到門下的地板上,不知被誰塞了一個信封。
他拿起來打開看一眼,卻是愣了下。
因為信封里放的是一張律師函,來自于玉葉大酒店。
自從上次把波士頓龍蝦賣給玉葉大酒店后,江志浩就再沒和他們聯系過,也不知道怎么找到這里來的。
律師函上的內容很清楚,他們懷疑后廚的小工和江志浩聯合起來,坑酒店的錢。不然的話,怎么會那么巧,這邊后廚小工把波士頓龍蝦養死了,江志浩那邊就把龍蝦送上門。最重要的是,根據律師調查,江志浩是提前一天把整個海鮮市場所有的波士頓龍蝦全部掃光了。
正常情況下,五星級大酒店都有專門的采購渠道,基本上不會接受海鮮市場的臨時交易。更何況波士頓龍蝦這樣的高檔食材,他怎么就知道玉葉大酒店需要呢?
萬一玉葉大酒店不要,豈不是要虧死?
怎么看,都像一場陰謀。
江志浩看的哭笑不得,自己這未卜先知的本事,竟然還被人和犯罪扯到一起了。
他能理解玉葉大酒店的想法,以正常情況來看,這件事確實太巧合了,讓人想不懷疑都難。
不過江志浩問心無愧,身正不怕影子斜,也沒把這張律師函太當回事。
至于上面說,讓江志浩限期四十八小時內,交還違法所得,并親自到玉葉大酒店當面道歉的要求,就更顯得有點胡鬧了。
憑本事賺的錢,干嘛還給你?
把律師函窩在一起,隨手扔進垃圾桶后,江志浩進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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