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计策实施-《大唐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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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皇帝李世民正在自己的书房中练着书法,写的正是杜荷这位大书法家创的体,以大气磅礴,气势雄浑为主的杜体字。他酷爱书法,对于这相当霸气的杜体字更是沉迷其中,一日不练,心底就觉痒痒。
年余来的研习,以得些许精髓,更觉这杜体字博大精深,每日研习不断,也时常感概,自己的这位女婿实在是的怪胎怪才,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
这古有甘罗十二岁拜为秦国上卿,与宰相等,又有霍去病十九岁攻杀匈奴歼敌四万,掳获匈奴族部首领五人,王母、单于阏氏、王子、相国、将军等一百二十多号人,并且降服匈奴浑邪王及部众四万人,全部占领河西走廊。使得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如今杜荷年不过十七,就成了自己的臂膀,为自己解决了不少的疑难问题。不但字写得好,诗作的妙,打仗更是具有极高的天赋。年纪轻轻,已有如此成就,早不逊色古之甘罗,霍去病他们了吧!
李世民放下手中毛笔,吹干了宣纸上的墨汁,见自己所书诗句,自得一笑,自恋想道:“嗯,不错,似乎又有些进步了,在这样下去。不久就能与杜荷那小子相比了。”
正如此想着,突得杜荷求见的消息,面上一喜,让人宣他入内觐见。
杜荷大步走进了甘lou殿,不等他行礼,李世民就以笑着热情的招呼道:“贤婿来的正好……来来来,免礼了,上前来朕这字写的如何?”
杜荷走上前去,凑近瞧了瞧,见李世民写的字已经有着自己这杜体字的五分神髓,在他认识的人当中算是写的好的了,也只有武媚娘一人胜的过他,也点头赞道:“还行!已经得到个中三味了。”说着一笑,“看了岳父大人这婿手也痒痒的,也想写上几笔!”
李世民一笑,给了他一张白纸,空出些位子,让他发挥。
如今的杜荷也懂得了一些官场作风,李世民字确实不错,但比起他的来依旧是逊色多了,在神形上有些差距,更加别说与背后真正的字体创造者颜真卿这位一代宗师相比。现在还不是他自满的时候,这个时候也有必要给他点上一点。本来以李世民的胸襟以及纳谏的气度,直言了他会接受,也不会怎么样。但婉转一点,给他留点面子,效果将会更好,自己也可以得到一定的好处。
于是,提笔随性而写,写了一首简单的诗句。
李世民怔怔的看了看,对比自己写的,发现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干咳了咳,也知杜荷心意,嘿嘿一笑,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贤婿这字实在是妙不可言!看来,朕在这方面,还是有很大的不足啊……”他如此说来,显是接受了杜荷这无言的劝诫。
顿了一顿,李世民将杜荷刚刚写的字拿起来欣赏,续道:“对了,贤婿这时候来,可是有什么事情?”
杜荷有些难以启齿:“其实呢……是这样的,小婿在百醉轩备了一桌酒席,想请陛下做一个和事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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