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去公司的路上,顾衡就跟南颂交代了李斌那边的情况。 昨晚一进局子,没等审问那伙人就招供了,见到民警叔叔比见到亲爹亲妈还高兴,他们宁可在号子里待半辈子,也不想再遇见南颂了。 那个女人,太可怕了! 民警们一头雾水,本来以为那伙混混才是受害者,毕竟怎么看伤的都是他们,听了半天才知道,他们这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想打人结果被人给打了。 他们还以为是老k等人动的手,刚要警告他们不能滥动私刑,结果那伙人口径一致,皆说他们是被一个女人给打的。 就一女的,没旁人。 虽然这话说出来很丢脸,但这是事实,他们混迹江湖半辈子,也没想到有一天会栽在一个女人手里。 人证物证俱在,李斌和米露当晚就以“蓄意滋事、买凶杀人”的罪名被逮进去拘留了。 “李斌那货真不是个男人,将罪名全推到了米露一个人头上,说是她自作主张,动用他的名讳去雇的打手,他不知情,跟他没什么关系。” 同样作为男人,顾衡对此嗤之以鼻。 “怎么这样啊?” 南琳满脸的不忿,“那米露呢,她怎么说?” “她还能说什么?” 顾衡摇摇头,“胳膊拧不过大腿,估计昨晚出事的时候李斌已经跟米露串通好了,给她一定的好处,要她把这口大锅扛下来。就算米露不答应,她一个小网红,命脉都掌握在李家手里,是生是死都是人家说了算,就算她坚决否认,和李斌互咬,等她出来后李隆升也不会放过她,下场可能会更惨。” 南琳听得满心凄寒,她虽然涉世未深,但这种污糟的事情从小到大也并非没有见过听过,知道是很有可能会发生的。 “姐姐……”南琳转过头去看南颂,一脸担心,“如果那个李斌完好无损地出来,一定会怀恨在心,再报复你的,怎么办呢?”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