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节 京城名菜(3)-《山寨王朝》
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 npxswz 各种乡村 都市 诱惑 其实当时几位当事人的思绪都再翻江倒海,所以才当场呆若木鸡,我们先从当事人季步开始看起。
当那片酒酿萝卜皮到嘴里的时候,季步心中想的是:“天哪,这是我酿的萝卜皮吗?没想到我还有这方面的天赋。曾经有人说过,每个人其实都是天才,关键看你的天赋有没有被发掘。从小到大,在学习上我一直碌碌无为,打架方面也仅仅略有建树,原来我的天赋是做厨子。”
而大厨一片萝卜皮进嘴的时候,心中想的是:“天哪,这就是酒酿萝卜皮吗?这就是吊了我半个时辰胃口的东西吗?这玩意跟我吃一口萝卜皮再喝一口酒有什么区别?充其量酒是这个名字有点吸引眼球。嗯,这倒是个可取之处,以后我发明什么新菜也取成鬼斧神工的名字,菜不上桌光从菜谱上绝对推测不出用的是啥原料。比如上个礼拜发明的肉末炒粉丝,我给取个名字叫蚂蚁上树,嗯,就这样定了。”
做凉菜的厨子一片萝卜皮到嘴里时,心中是无比的震惊:“天哪,这就是酒酿萝卜皮吗?这竹叶青,乃是竹叶青中的上品,可谓是入口柔,一线喉。这萝卜,是今天早上刚摘的,绝对新鲜,尝起来清脆甘甜,微透着辛辣。这两样原本平白无奇,大街上随处可见的东西,掺和在一起,经过酿造后,竟然是这样独特的口味。舔一口,竟然有沙状的东西落下来,天哪,酿这个制造工艺真是太神奇了,竟然可以将如此清脆如此坚硬的萝卜皮在短时间内变成沙状。嗯,不对,这沙状的东西怎么还有点咯嘴,凭我浸淫在饮食届多年的经验判断,这不应该是从萝卜沙化而成的,更像是——泥沙。我记得他从垃圾堆里将萝卜皮挑出来,放在水下冲了冲,就塞进坛里了,这太不讲卫生了。我想想,上午是我将一筐萝卜削的皮,削完就将皮倒在了墙角,然后李大嘴剥了一挂猪肚,垃圾也倒在了墙角,太恶心了,真是太恶心了。”
至于配菜的厨子直接倒了下去,是因为他不胜酒力,平日里闻到酒味就能摇摇欲坠,更别说喝酒了。今天大概是忘记了酒酿萝卜皮里有竹叶青,也可能是萝卜的清香掩盖了酒的气息,也可能是这酒酿萝卜皮太吸引人了。总之,他不顾自己滴酒便倒的酒量,捞了一块萝卜皮放进了嘴里,然后,应声而倒。
季步并不知道,他的这坛酒酿萝卜,导致京城里诞生了几道新菜,分别是酒酿萝卜皮,蚂蚁上树(肉末粉丝),一览众山小(一盘鸭屁股),母子相会(黄豆炒豆芽菜),还有凉拌猪肚。据说先是在一家客栈里流行开来,后来在京城一些不入流的小饭馆里开始流传,过了半年左右,才在岳阳楼,黄鹤楼,以及裕泰茶馆等五星级酒楼出现,最后被列为正式菜肴,填进了菜谱中。
这是典型的流行文化被公众所接受过程,比如现在满地都是的牛仔裤,在三十年前牛仔裤被定为资本主义糜烂生活的产物,穿牛仔裤的人被社会大众所歧视,被亲朋好友所鄙视,谁穿条牛仔裤肯定是偷偷摸摸的,一被人发现就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通常只有留洋归国的人或者叛逆少年才会穿着。
但是一夜春风过后,牛仔裤悄然间走进千家万户,具体过程已经无法考证,总之,先是寻常百姓开始以身着牛仔裤为时尚,渐渐的,开始有明星穿牛仔裤拍电影,有歌星穿牛仔裤登台演出。最后,连国家领导人接见外宾的时候,偶尔也会摒弃西装革履,穿件t恤,蹬条牛仔裤。
流行文化总是先被大众接受,然后再被公众接受的。
这一切都是后话了,季步没有想这么多,基本上他也想不到这么多。当他从震惊中惊醒过来的时候,第一件事便是抱着装酒酿萝卜皮的坛子溜上楼去,打算在众人面前显摆一下自己的手艺。
等到了房间才发现气氛不对,一贯嚣张跋扈的刘邦一脸媚笑,笑得跟三孙子一样。司马心垂着手缩在桌子旁大气都不喘,再仔细一看,一屋子人都异常得很,脸色如同被牵线的木偶一般一致,忽而庄严得如同在葬礼上一般,忽而深情款款的看着同一个方向,忽而满脸悲愤,忽而一脸仰慕,忽而微笑,忽而鼓掌,标准的如同在参加春晚的现场直播一样。
然后季步再向前走了两步,就看见在屋子里灯光最明亮的地方,站着一个不怒自威的中年人,正面向着杨琼,侃侃而谈。
当季步再向前两步,进入那中年人十步范围内的时候,突然从门后,桌子下,窗户外,屋顶上,从四面八方伸出刀枪棍棒十八般兵器来,随后出现了手执兵器的人,都是清一色的黑衣大汉,将季步团团包围住。
见到这幅情景,屋内的中年人身份不用猜也知道了。如果这时候屋外有几个观众,甭管这观众是男是女是老是幼,必定会说:“看,这就是林家老爷,多气派,多威风。”
这句话就是林振南的悲哀,每当听见这句话的时候,他就会迷失,不知道是自己叫林振南,还是这群保镖加起来叫林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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