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南挽据实相告,再三保证并没有抄袭。 新品受到质疑,项目经理背负上头责骂,但他与南挽在合作中常接触,遂对南挽有几分了解,直觉认为南挽并非恶劣之徒。 可是,这一事关乎到自家新品销售与品牌声誉,项目经理当即想到其他原因。 “这家服装公司是叶家大小姐叶宛旗下的小众品牌,与我司产品理念等全然无法比较。我们虽是同行,但一直没有任何竞争关系。南总,该不会是你私下得罪叶家?” 南挽惊讶,她还以为这家小公司又是苏染尘从哪一处买来的空壳公司,没料想居然是叶宛名下。 苏染尘与叶宛皆是心高气傲,自以为是的人,竟然也能搅和到一块? 有趣。 “我与叶家人不相识,更无商业往来,你的疑惑同样也是我的怀疑。这些暂且放在一边,我们来看这家小公司发布的律师函。”南挽将律师函转发到项目经理账号。 项目经理仔细看,常接触法律等相关文件的他一眼便发现好几处错误。 “他们发出这种真假参半的律师函,真的具法律警告作用吗?既然他们兀自认为我抄袭他们新品,那不该占理,理直气壮通过正规渠道将我送上法庭?” 南挽见项目经理发现疑点,顺势说出自己不解之处。 在商场常年浸泡,项目经理显然是只老狐狸,其中弯弯绕绕的门道,他一眼便能看穿。 南挽没有抄袭。 确认该点信息,其他针对性处理方案对项目经理而言,自然简单许多。 “邪不能胜正,我们行业极其反感抄袭一事,更恨用抄袭名头诬蔑无辜人士。我代表我司相信你,但南总不能放任流言嚣张流传,该动手解决。” 南挽理解双方立场,更明白叶宛是在网上虚张声势,利用网络喷子力量向她施压。 不过,此事因她而起,南挽自认有义务解决,向甲方承诺,“不会让你们经济有所损失。” 挂断电话,南挽立刻吩咐公关部人员利用伪造的律师函进行合理合法反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