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我知道你那年夏天拍了什么-《影帝的诞生(美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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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个这么年轻的爱德华,岂不是把我这个爱琳娜衬托的更老了?”艾玛·汤普森半开玩笑地说:“李,你总不会忘记了我的年纪吧?”

    出生于1959年的艾玛·汤普森今年已经36岁了,但在白种人里算保养较好的了,现在的她皮肤白皙紧致,脸上只有大笑时才会出现一点浅浅的抬头纹和鱼尾纹——白人少年少女,十五六岁就有了抬头纹法令纹眼尾纹的也不少——加上穿衣风格和妆容都很清淡,看起来绝不过3o岁。

    “我说的是原著里爱德华和爱琳娜年纪相仿,但我也知道在你的剧本里,本来就写的有点姐弟恋的感觉呀。”李安笑着说:“你看起来25岁左右,艾玛,而威廉虽然年纪小,气质却成熟,刚刚对戏时你应该也有感觉到那种化学反应吧?在我看来,绝不比你和格兰特对戏时产生的火花小。”

    艾玛·汤普森皱了下眉:“李,你是不是对休·格兰特有什么意见?”

    李安迟疑了一下。

    帕斯卡尔看到他的表情,说:“你是导演,李,所以有什么建议,我希望你能诚实的提出来,不要像其他东方人那么含蓄。”

    “休·格兰特是个很棒的演员,英俊,优雅,演技好,知名度也高。”李安很懂得欲抑先扬的说话艺术:“不过他在表演的时候,‘明星气质’太重了,就像是他不是要服务于爱德华·费拉斯这个角色,而是要让爱德华·费拉斯这个角色服务于他一样。”

    虽然艾玛很想为休·格兰特说几句好话,但身为一名英国演员,她必须承认李安的话说的很对——学院派出身的英国传统演员们总是有着相同的毛病,比如说他们在拍电影的时候责任感普遍很重,而且很自我,认为自己必须要为电影负责,要挑起电影的大梁,所以拍摄时演技就过于英式,而且往往主意很多,喜欢挑战导演权威。

    特别休·格兰特,他是英国的大众情人,在好莱坞的成绩也不错,身上的明星自我的气质就更重,身为东方导演,喜欢主导一切、让演员更听从自己话的李安会不喜欢休·格兰特的表演,这简直太正常了。

    虽然没有直接挑明,但电影的导演和编剧兼女主角已经各自表达出了自己的意见,一个想要威廉·布兰德利,一个坚持休格兰特。

    决定权掌握在艾米·帕斯卡尔手里。

    身为电影制片人和行商的她本来就是全剧组权力最高的人。

    “我相信威廉·布兰德利会给我们带来惊喜的。”艾米·帕斯卡尔,好莱坞八大影业之一哥伦比亚公司的副总裁,在考虑了威廉美国人的身份,以及公司对《理智与情感》这部电影的投资,参考同风格的《霍华德庄园》后对票房的不乐观估计,再有休·格兰特的片酬后,终于最后一锤定音道。

    艾玛·汤普森脸上有显而易见的失望。

    不过她也没办法责怪艾米,因为艾米·帕斯卡尔身在其位,做出了一个对哥伦比亚公司较有利的选择。

    ……

    巨大的惊喜突然砸中威廉,将他砸的头晕目眩——

    《理智与情感》的男主角!

    和奥斯卡影后艾玛·汤普森对戏!和艾伦·纽克曼、汤姆·威尔金森在同一个剧组!

    威廉浑身轻飘飘的,像是立刻能飞起来。

    他做梦般的回了家,冲进厨房,抱起正做晚餐的玛德琳,双脚跳跃着来了一段华尔兹舞步,玛德琳先是惊叫然后惊喜,最后再也忍受不住,挥舞着锅铲将捣乱的儿子赶上了楼。

    回到自己的房间内,这种梦幻感依旧挥之不去。

    威廉很想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活在幻境里。

    虽然得到通知后他和亚蒙、丹尼、玛德琳等人做了交流,但他们只是让梦幻感越变越重,而没把他带回现实来。

    踮着双脚飘下楼,拿起话筒,威廉拨通了一个国际长途:“兰斯?你知道吗,我得到了爱德华·费拉斯的角色!哪个爱德华?简·奥斯汀笔下的那个!《理智与情感》的男主角之一!呃,对不起,我忘了你从不看简·奥斯汀的小说了……但是你要读一读,你必须读一读,因为我就要去演男主角啦!”

    兰斯·罗德里克从他那张有两百多年历史,传说路易十六的妻子玛丽王后也曾睡过的,软的像云朵一样的欧式宫廷大床上爬起来,静静的听完了威廉那一大通语无伦次唧唧喳喳的话后,突然爆出了少爷脾气:

    “威廉你个欠揍的混蛋!你在洛杉矶,我在伦敦,现在我这里是凌晨一点!凌晨一点!!!”

    威廉手一抖,立刻将电话挂断了。

    耶稣基督啊,兰斯的起床气还是这么大。

    然后他的理智彻底回笼了——

    谢天谢地,他真的获得了爱德华·费拉斯的角色!

    ……

    数月不见,兰斯·罗德里克一如既往,穿的像个老布尔乔亚。

    虽然兰斯憎恨他的父亲,但泰勒·罗德里克那种精雕细琢到极点,妥帖到不允许自己的西服或衬衫有一个多余褶子的穿衣风格,却忠实的从父亲遗传到了儿子身上。

    灰蓝色衬衫,扣子系到了最顶端,和瞳孔同色的孔雀蓝细领带扎的一丝不苟,深蓝外套的扣子居然都是系着的,只露出灰呢子马甲的边,和上面搭着的怀表链。

    哪怕是在男士着装普遍讲究的时尚之都伦敦,兰斯的服装也有点太精致了,从头到脚,懂行的人大概会赞叹不已,不懂行的也能看出一个单词来——昂贵。

    威廉在背光处观察了兰斯十分钟,看到两个搭讪者乘兴而去败兴而回后,才在兰斯的脸色彻底变臭之前走了过去:“再给你右手里塞一根手杖,你可以去演好莱坞的年代剧了。”

    “如果现在我手里有根手杖,我要先狠狠抽你几下。”兰斯阴着脸问:“躲在角落里看戏看的愉快么?”

    “你站在泰晤士河边,漂亮的就像一幅画。”威廉双手比划了个镜头的姿势:“可是我忘了带相机,没办法将这美景拍下来。”

    兰斯被逗笑了。

    虽然色和瞳色都来自罗德里克这个姓氏的家族遗传,但兰斯却没有继承泰勒·罗德里克的宽额头、方下颌和强壮肌肉,在相貌上,他更肖似母亲,那个虽然已经去世几年,但美貌名声至今仍在曼哈顿上东区广为流传的珍妮·罗德里克夫人。

    这就使得兰斯在稍早几岁,第二性征已经开始育但还没育完全的时候,看起来就像是欧洲历史上那些美貌之名远播的贵族少年一样雌雄莫辩。

    所以兰斯其实非常讨厌别人说他漂亮,他曾为此将学校里一个当面嘲笑他“像个娘们”的大块头整的几乎退学,不过,这个讨厌不包括威廉,因为威廉十三四岁的时候看起来不比兰斯好多少:

    七年级的文学课上,老师给全班讲格丽特·米切尔的《飘》,说到女主角斯佳丽的时候,为了让学生有更直观的印象,老师带来了费雯丽版《乱世佳人》的碟片,准备给全班学生放,不过还没等老师行动,就有人在教室里嚷嚷说“威廉不就是活脱脱的斯佳丽再生么,看什么费雯丽,我们看他就行啦!”,话音还没落就引了满堂的哄笑和喝彩,还有雷鸣般的响应,然后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威廉一度有了个“斯佳丽”的外号,要不是他拳头硬,将几个起哄最厉害的人偷偷按在厕所里揍成了小弟,这外号想必要跟随他好几年。

    不过明面上是没人说了,私下里可是有不少人仍旧在嘀咕:“木兰花般白皙的肌肤,乌黑的睫毛和翘起的眼角,淡绿色的眼睛纯净的没有一丝褐色,美貌明媚如画,腰围不过十七英寸……这些描写斯佳丽·奥哈拉的句子明显更适用于威廉·布兰德利嘛。”

    ——这就是从青春期以来,威廉一直坚持健身的真正原因。

    因为威廉比兰斯遭遇过更严重的非议,所以对于好友此刻的小小调侃,兰斯便大度的不放在心上了。

    威廉走过去和兰斯并肩,两人沿着泰晤士河沿岸散步,威廉指指兰斯又指指自己:“你是维多利亚时代风格,我是后现代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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