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乔伊走过去,有些不解,“在等我?” 李叔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憨厚的笑了笑,“陆先生吩咐的,等太太下班之后就接您回家。” 说起回‘家’,乔伊才想起当时在民政局和陆予笙签下的隐婚合约。 比如领证当天要住在他家,履行夫妻义务。 一周至少回‘家’一次,夫妻义务也是同样。 男方需要的时候,女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合约大多都是不平等条约,更甚至后面还留有空处,以便随时添加。 当时乔伊只想着别把结婚的事情闹大,她自己想办法平息丑闻就行。 即使合约不平等,只要熬过这段时期,等到宋翊结婚,她举办不举办婚礼,或者什么时候举办都不重要了。 所以她想都没想就签下名字。 这会想着晚上的夫妻义务,乔伊只觉得头皮发麻。 不断给自己打气之后,乔伊拉开车门,“走吧。” …… 回到陆予笙的家,老李把她交给家里的阿姨张婶之后就出去办事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