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赶紧展开说说!八卦.jpg】 * 时间倒退至昨天下午四点钟左右,温思羽刚刚和“未来老公”的助理一起从民政局办完手续出门的路上。 因为天气炎热,口渴+嘴馋的温思羽,打算趁着脱离经纪人欣姐掌控之际,偷摸去便利店搞个冰淇淋吃吃。 结果刚进门,温思羽则听到一阵小孩抽泣的声音:“我没偷东西!叔叔,我真的没有偷东西!我要回家,呜呜……” 当时的司奕航被便利店的老板诬陷偷东西,要搜身。 两人僵持不下了很久很久,温思羽本不想搭理,可老板不给她结账,眼看着手握冰淇淋却吃不到,温思羽实在看不下去,只能跳出来来了一句:“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搜身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名誉权!” 温思羽调用的是原主之前打酱油的一句律师台词。 “老板,我建议你报警!因为如若你执意搜身,却没有搜到赃物,这孩子的家人可以起诉你!告你诽谤!侵害孩子的名誉权!这诽谤罪一旦构成,你们就要面临民事赔偿及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了!” 再然后警察来了,调出监控,还了司奕航清白。 温思羽当时只知道他叫航航,而她在被问名字的时候,也只是留下一句:“请记住,我的名字是——漂酿姐姐!”继而挥挥手潇洒离去。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