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的临城,夜里特别的冷,晚上傅言带她去城东那边吃羊肉火锅。 那店开在老城区,停车场位置本来就少,两人去的还有些迟,这停车的位置也是找了十分钟才找到的,停车场在居民区和街区的交界地,除了偶尔的几声狗叫,就只剩下风声了。 沈初的四个车胎都被放气了,发现的时候那些人已经把她和傅言困在这停车场里面了。 外面五六个男人,手上都拿了棒球棒,为首的上前直接就敲了一下车头:“帅哥、美女,你们停了我们的停车位,给钱了吗?” 傅言看了一眼沈初,拿起刚脱下的外套:“别下来。” 他说着,自己推开车门下了车:“不好意思,没注意,我们赔钱。” “啧,帅哥,你女朋友挺好看的,让嫂子下来给我们几个看清楚点?” 傅言刚才还笑着的,听到男人这话,桃花眼里面的笑意和温和荡然无存,清隽的一张脸冰冷地瘫着。 他面无表情地把男人手上的棒球棒扣了下来,其他人见状都动了一下,然而傅言只是扯了一下唇角,黑不见底的眼眸里面透着骇人的冷:“要钱还是要命,自己选一条。” “嘿,你小子,给脸不要脸,牛逼倒是挺会吹的!既然你敬酒不吃要吃罚酒,就别怪哥几个不客气了!” 为首的男人一把抽出被傅言压着的棒球棒,率先举起了棒球棒向傅言击打下去。 与此同时,收到眼神的另外两个人却走到了副驾驶旁,想把沈初拽下车。 沈初早有察觉,车门刚被拉开,她抬腿直接就把开门的男人一脚踹了出去。 沈初今天穿了一双细跟的高跟长靴,这一脚直接就踹到了男人的肚子上,力气也是用了十足的,男人摔在地上,捂着肚子疼得直不起腰来。 另外一个想偷袭的男人见状,连忙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刀子,对着沈初的脸要滑下去。 月色下,那柄匕首反着刺眼的光,傅言余光瞥到,脸色一惊,一脚踢开跟前的人,反身一个箭步过去夺下了那男人手上的匕首。 刀刃划过他手背,鲜血瞬间就渗了出来。 沈初看得心惊,直接从车上下来把那个拿刀下偷袭的男人踹到了地上。 “傅言?” 沈初伸手想拉过他的手看看,却被他躲开了:“别弄脏了。” 沈初皱了一下眉:“不要说这种话。” 她说着,直接就拉过他的手腕。 傅言手背上的将近五厘米场的伤口,血正不断地往外渗,大半个手背都是了,看着有些触目惊心。 傅言扬了扬手:“不是大伤口。” 沈初睨了他一眼,按着他的手,没好气地笑了一下:“不是大伤口就不在乎了吗?” 说着,她抬手直接取下自己脖子上的丝巾,缠住了他的手背打了个死结止血。 沈初做完这一切,刚被他们踹倒的五个混混已经缓过来了,齐齐举着棒球棒围在了他们四周。 沈初很久没动手了,今天晚上刚好就松松筋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