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第二天早上,景岚扯着碌仔的耳朵,笑嘻嘻地让他戴上耳机,无限循环地播放着几首神曲,并要求他在午饭之前交上两份稿子,美其名曰训练他在各种恶劣外部环境下不受外界干扰而写稿的能力。 “对不起,岚姐我错了。”碌仔知道自己铁定是惹恼景岚了,但他没想明白自己究竟错在哪里。不过他对景岚还是有所了解的,知道景岚生气的时候他一般服个软就没事了,所以他便双手拉着耳朵,态度十分良好地认错。 可惜,碌仔了解景岚,景岚也同样清楚碌仔的性格。他这人就有永远认错态度十分良好,但是错误永远不改的本事。 如果让景岚用一个字来形容碌仔,那就是哥屋恩。哦,不好意思,这是3个字! 所以对于碌仔的道歉,景岚的回应是向他展露甜美的微笑以及毫不留情的两个字:“继续!” 不过要是让景岚说良心话的话,其实她觉着碌仔这一回也不算很错。虽然碌仔极度不负责任,在她醉酒的时候跑得无影无踪,但正是这个行为导致了一个景岚很喜欢的结果——阿源不得不留下来照顾她,让他们俩又有了独处的机会。 她不是没有危机意识,也不是对陌生人没有防范,她就是不知为何,对于阿源有一种莫名的信任。不单单因为阿源是个警察,也不止是因为阿源前几天帮过她,如果非要解释的话,大概是景岚觉着阿源的眼神很正气,所以她从头到尾都没有过阿源会趁她醉酒的时候占她便宜的顾虑。 嗯,认真来说担心被占便宜的应该是阿源。要不是因为她昨天实在醉得厉害,脑子不大清醒,人也站不稳,真的说不好阿源是不是光被她摸胸这么简单了→_→ 然而景岚也是真的想nen死碌仔很久了,景岚带了他2年,就被他气了2年半,别问她那半年是怎么多出来的,就当是她做梦被气出来的!总之就怪碌仔出门没看黄历,她正好就用这个完美的借口,对他小惩大诫了。 这边碌仔还在一边欣赏神曲一边码字,那边老妖婆不知在何时走到景岚跟前,给了景岚一个厚厚的文件夹—— “下午去趟赤柱监狱做个采访。” 景岚皱了皱眉,赤柱关押的犯人都是重犯要犯,老妖婆让她去赤柱采访,肯定没好事。 而且不对啊!她明明主职是编辑,为何总是要干记者的活? 景岚下意识地想拒绝,可老妖婆不知何时练就了来无影去无踪的本事。景岚只愣神了一阵,便听其声从门口传来,“这是系列报道之一,这段时间你提成翻倍。” 景岚瞬间便蔫了。 算了,去就去吧!老妖婆虽然从某个角度来说经常坑景岚,可是她在物质奖励这方面还是很大方的,这也是景岚一直被坑但依然没有辞职的重要原因。 景岚在工作上是很有责任心的人。既然答应了接活,她便打开老妖婆给的文件夹,仔细地做起了功课。 原来主人公是贼王杜天宇?前段时间轰动全香港的抢劫案原来就是他干的啊!还有之前她在pc吧听到的那个新警富仔重伤案,也是他下的重手。要不是阿源的兄弟们正巧经过,估计那个警察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她之前就看过相关的报道,知道贼王这个人可不简单,光这个抢劫案他就故布疑阵,把警方耍得团团转。要不是他老婆姚美玲为了自己能出狱,转做警方的污点证人,估计检方也没法钉死他。 不过之前警方和媒体并没有公布贼王的清晰照,似乎对于贼王存有什么顾虑。也不知道老妖婆是从哪里找的照片,正是他的入狱照,特别的清晰。景岚觉着说不好还是警队一哥亲自给老妖婆的,证据就是袋子里还有张允许她特别采访的证明文件,上面有一哥的亲笔签名→_→ 不知怎么的,景岚看着照片,她莫名地觉得杜天宇有些眼熟,特别是贼王那凶狠的眼神,她本不应该见过,但直觉告诉她,她确实在哪里见过…… 突然间,她的脑袋里闪过了一些零零碎碎的场景,她看不清具体的情景,只知道在熊熊烈火的燃烧下,四处浓烟滚滚,而就在这时有一道身影从远处向她走了过来…… 166阅读网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