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清晨的空气,透着舒爽的凉意。 紫月已然落下,太阳尚未完全升起,淡淡的白雾弥漫在街道上空,却已经有了不少行人早起出行。 这个时代晨起而作,日落而息,平民百姓们没有太多娱乐,大多为活着而忙碌。 李岁酒理了理身上的青衫,缓步汇入了匆忙的人群中。 跟着行人们走了一段后才得知,今日竟是北街三日一次的赶集会。 倒是巧了。 赶集会时,卖的东西远比平日里要多上许多,各种小贩都会在集会上早早占据一个要紧的摊位。 当然,也有没有摊位的,便在路上铺上一张布席子,虽进不得集会的场地,却也能卖上不少的货物。 如今时间尚早,小贩们还在做着准备。 李岁酒走着走着,便听到一阵嘶心裂肺的嚎叫声,同时还伴着汉子们“一二三四”的吆喝声。 莫不是在杀猪? 于是,停下脚步。 果然就看到街边一个门户中,两个汉子正奋力的将一头肥猪按在一条长木凳上,下面还放着一个大木盆。 只是,那猪被喂得实在过于肥壮了一些,两个汉子铆足了力气,依旧有些压不住,故而持刀的屠户始终寻不到下手机会。 “真是令人怀念啊!” 出生山野的李岁酒,儿时也曾见过这般场景。 自然便走了过去,搭上一把手。 有了三个人一起使力,肥猪终是被按了下去。 于是等在一旁的屠夫找准了机会,一刀刺了下去,又猛的抽出,鲜红的血液便喷涌出来,落在了木盆中。 眼看着肥猪再无了气息,两个壮汉松出一口气,这时才看清帮忙的竟是一袭青衫,端的是一个俏公子。 “这不是李秀才吗?” “嗯,是我。” “你这是要?” “赶集。” “噢。” 赶集拿把砍柴刀干甚? 两个壮汉张了张嘴。 虽然心里不解,却还是表达了感谢,但感谢完后,却发现眼前李秀才,仿佛并没有要走的意思。 不是要赶集吗? 两人还没来得及细想,就看到李岁酒拿着把砍柴刀就准备帮忙“切猪肉”。 “这……李秀才,不用了吧?” “不妨事,不妨事。”李岁酒连连摆手。 “……” 到了这时,两人哪还能不明白对方手提砍柴刀的用意。 于是,其中一人咬了咬牙,试探了一句:“李秀才辛苦了,要不拿上半斤五花?” “这如何使得?”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