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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观众还没有入场,因此倒也没有客人来向服务生投诉这群吵闹的大学生。
对于一群正值人生中最活跃时期的小伙子们来说,长期生活在哥廷根那样学术氛围浓厚的小城确实太压抑他们的天性了。
每天五点早起看书,上午和下午都被满满当当的课程塞满了,甚至晚上还会被教授叫到家里补课。
虽然这样的教育方式使得哥廷根大学走出了数目众多的知名学者和政府高官,虽然很多年后,当学生们再次回到哥廷根时,都会感谢当年母校对他们的严格要求。
但是这些道理,对于一群十几二十岁的青年人来说,还是太深奥,也太不近人情了。
他们不爱上课,也不爱读书,那座全欧藏书最多的大学图书馆以及高斯、赫尔巴特等顶级学者的课程更令他们想要呕吐。
他们喜欢彻夜狂欢,喜欢在酩酊大醉后把酒瓶顺着窗户扔到街道上,更喜欢和那群不识相的同学来上一场公平的决斗,喜欢拼了命的在对手脸上都留下一道难看的伤疤。每当这种时候,只有学校里的禁闭室才能让他们冷静一点。
《19世纪30年代哥廷根学生决斗》
虽然他们可以为自己的行为狡辩,去校园法庭上诉,尤其是俾斯麦这样的法学生,作为全德意志最好法学系的学生,他有资格为自己的正当权利辩护。
但是辩护成功的前提是,他必须得在法律知识储备以及辩论技巧方面胜过全德意志最好的法学学者——以达尔曼等人为首的哥廷根大学法学教授们。
同学们都在狂欢,并且没有被关禁闭的风险。
可这场狂欢派对中,却唯独缺少了对于哥廷根各大派对最忠实的参与者俾斯麦先生。
俾斯麦的心情糟糕透顶,他完全无心参加这场狂欢。
望着胸前别着的青年意大利徽章,他感觉就和吞了只苍蝇一样难受。
对于一位立志在普鲁士政府里干出一番事业的年轻人来说,再没有什么比跟自由派扯上关系更令人糟心的了。
任何一个德意志人,哪怕是旅馆女店主这样的乡下妇女都明白,在现在这个节骨眼上,要想在德意志邦国谋个好出路,那就得对国王和大公们表忠心。
况且,即便撇开光辉的仕途,单是从个人思想上来论高低,俾斯麦也不觉得自由主义是多么值得追捧的东西。
他从小接受的就是普鲁士教育,虽然他的学习并不算特别努力,但是这不代表他不认可普鲁士教材中贯彻的思想理念。
德意志需要的不是什么狗屁自由主义,而是民族统一。至于如何实现德意志的统一,那当然要依靠至高无上的权威,并且要依靠强而有力的军事实力去执行。
当然,这些大事暂时轮不到俾斯麦去考虑。
在这个年轻人的人生规划当中,他先要依靠亚瑟开具的推荐信通过第一次国家司法考试,然后通过外公在普鲁士司法界残留的一点影响力进入柏林法院做见习法官。
之后,他将凭借一点点努力通过第二次司法考试,然后进入省级司法委员会工作。
在见习期满以后,他可以让父亲母亲托关系找到时任普鲁士外交大臣、母亲的远房亲戚安西隆,找机会把他从司法口调到外交口工作。
虽然俾斯麦觉得安西隆有些瞧不起他这样的容克贵族,但是看在亲戚的份上,让他帮忙安排个驻外使馆秘书的工作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如果他能分到去巴黎或者伦敦这样的肥差,那他可以在每天上午洗澡以前或者洗澡后,与朋友们打打大号的保龄球,剩余的时间他们会打桥牌、戏弄一些女士,在沙滩漫步,吃牡蛎,打兔子,猎狐狸,晚上又会跳一两个小时的舞。
这是一种单调却又健康的生活方式,最重要的是,在巴黎和伦敦的社交宴会上,他还可以与许多淑女们接触。
俾斯麦喜欢和女性接触,所有年轻的小伙子都喜欢和女性接触,但是婚姻对于他来说却是一个可疑的命题。
俾斯麦的人生经历让这个精力充沛的小伙子三思而行,因为他从母亲身上知道了一点:能够满足幻想的女孩子终归是少数。
对于婚姻,俾斯麦半是舒心,半是厌烦,一想到这件事,他就总感觉精神不振,失去活力。
他不想那么早结婚,因为他还有许多新奇想法得实现,他想要去亚洲看看别处的风景。
去亚洲不光是因为他是个特立独行的人,也是为了改变他的人生戏剧舞台。
而且,他想去的不是幼发拉底河、不是顿河、也不是伏尔加河,而是想像一个哲学家那样,站在波光璀璨的恒河边披着一件羊绒大衣、眼中带着些许忧郁、晚风刮起他的鬓发,静静地站在夕阳下抽自己的烟。
而当他从印度回来后,他打算通过这些丰富的人生经历在社交宴会上认识一些英国或法国古老家族中的大家闺秀,凭借才华与她们发展出一段美满的爱情。
这个大家闺秀最好是他们家族的独生女,是一个伯爵或者子爵的女儿,银行账户上躺着上百万的现金,手里捏着大笔的金银首饰和英法公债,还有几处用于收取佃租和居住的大庄园。
当然,俾斯麦并不认为这些要求有多贪婪,毕竟想在伦敦或者巴黎这样的地方生活,身无分文肯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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